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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3 月 28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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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数忌讳
  人的寿数即年龄,古有称谓。

  《论语·为政》:“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

  《庄子·盗跖》:“人,上寿百岁,中寿八十,下寿六十。”还有将三十至百岁细分为:三十岁叫“壮寿”,四十岁为“强寿”,五十岁为“艾寿”,六十岁为“耆寿”,七十岁为“稀寿”,八十岁为“耄寿”,九十岁为“耋寿”,一百岁为“期颐寿”。有称八十八岁为“米寿”,谓拆“米”字为八十八是也。

  在民间,寿数的表达有种种忌讳:首先忌言四十五。俗话说:“人到四十五,庄稼去了暑。”据《北平风俗类征·语言》引《朔纪》云:“燕人讳言四十五,人或问之,不曰‘去年四十四岁’,而曰‘明年四十六岁’,不知何所谓也。”

  又据《汴梁锁记》载:“汴地民间流传:包拯奉命陈州放粮,中途遇盗,乔装忘八(江湖中下九流妓女的蹩脚),逃出险境,幸免于难。”其时包拯正值四十五岁,民间认定四十五岁这一年当属厄运,因而忌言四十五岁,凡遇者皆以“明年四十六岁”以避之。

  忌言四十九。人逢四十九岁,民间习惯说这一年是个“大疙节头”(大坎儿)。原因是这年是人的本命年,俗有“本命年难过”之说。所以人到四十九岁一般都言“明年五十”或四十八周岁,有意避开四十九。忌过六十六。民间俗谚云:“年纪六十六,阎王要吃肉。”豫西一带老人六十六岁生日时,儿媳要包六十六个小饺子,如果老人能一顿吃光,就预示着能平平安安迈过这个坎儿。河南大部分地区,老人过六十六岁生日,闺女要送一块肉来,为的是要用这块肉抵上阎王爷的债,豫东南一带,还要把闺女送来的这块肉,切成六十六块,最后让老人吃下去,意思是让老人顺利地闯过“六十六”这一关。

  忌言七十三、八十四。传说孔子卒年七十三,孟子享年八十四,因此人们以为这两位圣人都闯不过的关口,一般人就更难闯过,所以民间将这两个岁数叫做“损头年”,出现俗语:“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请自己去。”一旦越过了这两个岁数便成了寿星,一般都有望活到百岁。

  (钟正和 来源: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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