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府26日公布金融系统全面改革方案,改革重点主要是强化集中监管、扩大监管范围和内容,以避免再次发生系统性的金融危机。有观察人士指出,这一方案堪比美国上世纪30年代大萧条时期出台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将对金融体系产生重大影响。
确立新游戏规则
美国财政部长盖特纳当天在国会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介绍方案时说,政府此次对金融体系的监管改革“不是边边角角小修小补,而是(建立)新的游戏规则”。
根据盖特纳披露的改革内容,政府计划改变过去美国金融体系中银行、保险、证券交易和商品期货交易等领域多头监管,顾此失彼的状况,将职能归于一个强大的“单一机构”,把大型金融机构、重要的支付和清算系统等都置于其监管之下,以保证任何金融机构破产等事件不会威胁整个金融体系。美国政界、法律界以及金融业人士大多认为,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很可能担当这一全能监管者角色。
除监管主体集中外,美国政府还计划扩大监管外延,增加监管内容。这主要表现在大型对冲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等机构以及包括信用违约互换(CDS)等在内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也将被纳入监管。
相关各方震动强烈
这一方案还有待国会参众两院立法人士辩论。是否能够通过,何时通过,定案如何,一切都难预料。不过,由于话题重大,涉及面宽泛,方案已引起各方热议。
大型对冲基金行业人士担心,如果被纳入监管,被要求披露相关信息,其交易组合中非常重要的“空头头寸”将大白天下,使其投资策略“见光死”。而做空往往是该行业对冲风险、获得盈利的一个重要市场操作工具。在低迷的市场环境下,对冲基金行业已经面临收益明显下降、赎回压力巨大的困境,更加严格的监管将带来新的恐慌。还有人认为,在危机环境下出台的某些监管政策可能“过度而多余”。
路透社报道认为,这一方案的监管力度直追美国上世纪30年代大萧条时期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该法案导致美国金融行业实行了严格的分业监管和分业经营,直到1999年,美国才结束了分业经营的格局,但这一变化今天被认为是导致美国爆发本轮系统性金融危机的一个制度性因素。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