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2版:生活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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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3 月 26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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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城桥路酒吧爆炸案告破
嫌犯自制炸药勒索10万

  3月24日21时50分许,苏州沧浪警方接到报警:带城桥路一酒吧发生爆炸,酒吧部分家具被炸坏,但无人员伤亡。几个小时后,警方在吴江市庞南村一出租屋内将犯罪嫌疑人黄某擒获。

  现场散落着不少碎屑,靠近卫生间的几张桌子上还蒙着一层厚厚的粉尘,地上散落着残损的椅子。其中一张桌子上摆着两条凳子腿,另一张桌子上还能看到一根黑色电线。酒吧老板回忆说,事发时间大约是在21:50,出事的是最靠里的9号桌。当时桌上有一只黑色的电脑包,发生爆炸的正是这个电脑包。爆炸带来不小的恐慌,店里的客人都跑了出去。接到报警后,警方迅速赶到并封锁了现场。经查,爆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酒吧经理杨女士说,爆炸发生的时候,歌手正在舞台上唱歌。突然随着一声巨响,9号桌那边腾起一个硕大的火球,把所有人都吓傻了。幸好当时酒吧刚开始营业,客人都在吧台,9号桌附近一个人也没有。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将10米外安全出口的门一下子冲开,几张椅子震散了,地板上也被炸出一个洞。“在场的人马上往门口跑,我出门的时候腿都软了,没想到那条短信说的是真的。”她说。

  杨女士说的短信,来自一个陌生的号码。她回忆说,24日21时许,有一名男子带着一个黑色的电脑包进入酒吧,在9号桌坐了一会儿。21:25左右,那名男子起身离开酒吧,那只电脑包还放在9号桌上没有带走。21:35,杨女士接到一条短信,上面说:“给我十万,不然炸了你的酒吧。”短信里还说隔壁的酒吧将在20分钟内爆炸,这是个警告,不许报警。杨女士说,当时她还以为是哪个朋友开玩笑,还回了一条:“就十万?你真没出息。”想不到,21:50,真的就发生了爆炸。

  三分钟后,那个陌生号码再次发来短信:“你试试,如果出人命就不是十万的事了。你考虑一下。”

  “他走的时候,我们看到那只包还在桌子上,以为他要回来拿的。”杨女士说,“如果是人多的时候,服务员会把包放到吧台保管。现在看来,幸亏没放到吧台,否则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25日凌晨3时许,警方在吴江市庞南村9组一出租屋内抓获江苏沭阳籍嫌疑人黄某(男,25岁)。

  据了解,由于春节后失业,经济拮据,黄某萌生了自制炸药敲诈酒吧的念头。3月中旬,他在吴江购得烟花爆竹并自制爆炸装置,同时经踩点,摸清了苏州市区“百度”“菲比”“汤姆斯”等酒吧的订座电话。3月24日19时许,黄某携带自制爆炸物从吴江打车到带城桥路。当天约21时25分,黄在酒吧中留下一个延时25分钟的爆炸物后离开,并发短信至杨女士的手机,索要10万元。当天21时50分,酒吧发生爆炸后,黄再次发短信让杨女士“再考虑一下”。后黄某又打电话给“百度”“菲比”等酒吧,以爆炸为由实施敲诈,见无人相信后“打的”返回吴江。不料回到吴江,没等一觉睡醒,就被警方抓个正着。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龚轩 王彪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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