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年3月4日
地点:滨湖区太湖街道
河南省固始县农民曹某在无锡市找到一份送氧气瓶的工作,因怀疑他人把自己三轮摩托车轮胎弄坏,一怒之下持砖将他人鼻梁打歪,涉嫌故意伤害罪。昨日曹某被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今年35岁的曹某只有小学文化,到无锡来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年后好不容易在滨湖区太湖街道某村找到一份送氧气瓶的工作。今年3月4日上午7:30左右,曹某到某养鸭场取停放在此处的三轮摩托车,发现前胎气不足,怀疑是该场内一五旬老妇所为。
曹某找到对方理论,双方发生争执,被人劝开。过了一会,曹某接到经营氧气生意的老板电话,通知曹今后不再雇用他送氧气瓶了,原因是曹与他人吵架。曹听后认为是该五旬老妇告了自己一状,当晚5时他找到老妇的丈夫,双方发生争执并互相推搡。曹就地拾起一块砖头,砸向对方头部,致对方鼻部和左眉处几处受伤。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鼻骨偏左侧骨折,构成轻伤。次日,公安机关依法对曹某刑拘。
蔡安民 陈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