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婚后多年未孕,夫妻俩将侄女收作女儿,抚养成人。养女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为了给家庭延续香火,遂了长辈的心愿,招女婿上门。然而拆迁分房打破了一家人的平静,原本其乐融融的亲人闹得不可开交,最终40年的养父女关系烟消云散。
日前,北塘法院受理了这起要求解除养父女关系的案件,在承办法官的悉心调解下,双方平静地结束了维系40年的恩情。
收养女儿 尽享天伦
赵某与妻子1964年结婚,婚后多年未生育,后由赵某的母亲做主,于1969年将赵某哥哥的女儿收养为自己的女儿。夫妻俩如获至宝,视同己出。一晃眼,小燕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赵某和哥哥家都没有儿子延续香火,老太太生前曾经提出要招女婿上门。小燕是个孝顺的女儿,也就顺从了长辈的心愿,招了个外地的小伙子。1991年,两人建立了自己幸福的小家庭。第二年,可爱的小孙女出世了,赵某夫妇乐得合不拢嘴,像疼女儿小燕一样珍爱这个家庭的新成员。
家庭变故 祸起拆迁
然而,变故突如其来,养父向小燕坦白,自己曾经有个私生女在外地,而且他们私下一直保持着联系。小燕虽然很震惊,但还是接受了这个事实,想到养父年纪大了,也曾多次主动邀请其到家里住。
2005年11月,赵某家的老房子拆迁,政府的安置费用加上自己出的一部分钱,一共拿了3套房屋。其中2套68平米,1套97平米。赵某自己住97平米的,安排小燕和自己的私生女一人一套68平米的。小燕对这样的安排非常不满,要求养父将97平米的房子给自己。为此,家庭聚会上父女俩经常闹得不欢而散。小燕几个月都不去父亲家看望,连一个问候的电话也没有。父亲也憋着口气,不愿先向女儿“屈服”,他作出了断绝养父女关系的选择。小燕觉得养父违背了养母生前想要把财产留给自己的意愿,一怒之下,将自己女儿的姓给改了。这在当地是违背招女婿的风俗的,小燕这样做就是为了向养父表明抗议。
法官调解 平静“再见”
赵某得知小燕的“不孝之举”,毅然决定斩断和小燕间仅存的温情。一纸诉状将养女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双方的收养和被收养关系。
承办法官受理这起案件后,首先立足情感进行化解,最终父女俩达成了调解协议,结束了40年的父女恩情;其次,法官告知双方,应当如何另案处理财产权属和分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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