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1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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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3 月 25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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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城国际物业费官司业主惨败
业主代表:问题没说清楚,宁被强制执行绝不主动交费
  因为没交物业费,阅城国际花园50户业主被应天物业告上法庭,上周日,判决结果“突然”寄到了业主家中。令许多业主没想到的是,和某些类似官司结果不同,物业费并不是因业主说的物管服务不到位打个折来付,而是法院判决业主要100%全额支付所欠缴的物业费,只是滞纳金不用交了。业主们正在考虑是否上诉。

  业主们输得很惨

  要全额付物业费

  上周日,记者就接到了业主的电话,称判决结果下来了。“要业主按100%向物业交纳欠缴费用,还好不用交滞纳金。我们反映的物业公司资质问题、服务不到位等问题,法院都没考虑,好像不交物业费全是我们业主的错!”这位业主对如此判决感到惊讶。

  前天,记者拿到了其中一份判决书。上面写着:物业与业主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意思真实有效,物业公司“一直提供了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因此物业公司要求业主支付物业费“于法有据”。因此业主应于“判决生效10日内”向物业公司支付物管费。

  至于滞纳金,业主不用交的原因是“物业公司未举证证明通知业主交纳物业费用的时间”,因此“驳回物业公司要求业主支付滞纳金的请求”。

  记者联系了多位业主,业主们都表示:让我们全额付物业费,这真没想到!“建邺区也有一家物管告业主的,那家小区监控系统没开,最后是判按7折付;我们小区监控系统也没用,怎么我们就要100%付物业费呢?”

  物业服务不到位

  判决书为啥没提

  不止一位业主想不通:业主明明提出了许多物管不尽责之处,但“判决书”却对此“只字不提”!首先是资质问题,业主提出该物业二级资质没有资格管理阅城这么大的小区;其次,物管合同明确约定“物业公司要每天24小时门岗执勤、安全监控、小区巡视”,明明有业主法庭上提出,自己车辆被偷,去调物管录像,发现监控系统根本没开,什么录像也没调到,这些问题判决书里啥也没说。“哪怕法官觉得我们业主提的证据不充分,判决书里也给个说法呀!”

  记者发现,判决书上对物业的服务不尽责只有一句话:“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存在瑕疵,可依法主张权利,但不应以此为由拒绝履行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义务。”这似乎是让业主先付物业费,然后再告物业不尽责,讨回部分物业费。

  就此,一位律师告诉记者:这种纠纷,业主既可以反诉物业不尽责,即重打另一桩官司;也可以在本起官司里抗辩,法院按照其抗辩提供的证据来认定服务是否尽责。

  “愿被强制执行”

  来推动物管改革

  “我们会商量一下,再决定是否上诉。”一位被告业主代表称:他自己很想“把这个案子打下去。”

  但无论是否会上诉,上诉是否会赢,“我一定不会100%全额主动去向物业付这个钱,我已经做好心理准备,让法院来强制执行好了。”这位业主代表表示:如果轻易就全额给了这个钱,那物业公司今后会觉得“就算服务有瑕疵,反正能100%收钱,怕什么呢?”

  这位业主代表表示:“希望能借助这个案子,推动南京许多像阅城这样的新小区、好小区改进物管服务,推动物管服务的改革,而不是朝反方向发展。”

  官司一打

  物管办事突然利索了

  让小区物管改进服务的愿望能实现吗?意外的是,记者昨天到该小区拿判决书时发现,小区内景观美丽、整洁干净,也还能看到1-2个保安在架空层处躲雨连带巡视。

  “我觉得你们小区除了不是封闭式管理,其余还好呀!小区还是很漂亮、维护得不错呀!能说物管的服务一点都不好吗?”就记者的疑问,业主们也向记者坦言:小区物管从去年下半年开始的确有了明显的进步,特别是保洁,“比以前干净多了!以前有的垃圾桶坏了,垃圾就堆地上,夏天西瓜汁水横流。我们去年打官司时就提了,他们现在换了人,好多了!”

  还有业主反映,近期找物管办事容易多了。比方邮箱锁坏了,几个月没人来修,“前两天一报修当天就修好了!”不过也有业主担心:是不是正在打官司的缘故呢?“物管肯定怕业主在此时取证提交法庭,所以可能会格外小心。”业主们希望:如果真能促进物管改进服务,50元一场的官司打得也值得!只希望不是“短时效应”,那么双方今后也不必法庭见、不必彼此仇视。

  快报记者 陈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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