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2版:生活苏州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小伙合租房中遭同性侵犯
· 高架桥上人车混行
· 志愿者三姐妹辛苦中收获满足
· 盗油引发大火 蟊贼双双落网
· 幼儿教育,让快乐做主
· 城管队员执法 竟被妇女泼粪
· 不只是儿童才会得麻疹
· 承租的房屋损坏该由谁赔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9 年 3 月 25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论坛 博客 推荐  
承租的房屋损坏该由谁赔
  公积金网站域名调整?

  朱先生:我想在住房公积金网上查个人账户的情况,但是为什么公积金网站上不去呢?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我中心网站域名暂时调整为:http://www.gjj.suzhou.gov.cn/,如果再次更改域名,我中心将另行通知。职工也可以进行电话查询个人的住房公积金余额,查询电话:65111288;假如职工有建行龙卡的话,也可以凭建行龙卡在建行客户自助终端机(BST)上,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明细情况。

  次承租人损坏房屋该由谁赔?

  韩先生:去年年初,我租了一间门面房做生意,租期两年。经营了一年,生意一直不好,恰好有个朋友想开店,正在找门面房,于是我在征得房主同意后把门面房转租给了朋友。可是他在接手房子后,擅自拆除了门面房的一面墙,对房屋造成了损坏。房主得知后,让我赔偿损失,我觉得这事跟我没有关系,让房主去找我朋友索赔。请问,我在这件事情中是否有责任,我应该赔偿房主的损失吗?

  苏州市房产管理局:根据《合同法》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因此,你朋友作为次承租人对房屋造成损坏,你应该向房主承担赔偿责任。当然,你向房主承担完赔偿责任后,也可以向你的朋友主张赔偿责任。

  哪些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费先生: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赵沈宇

3上一篇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