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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3 月 21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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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停一次车最低只要1元
南京停车费4月1日起执行新规,95%的计时停车场降价
  从4月1日起,停车付费可以“多省一点”,随着《南京市停车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正式实施,全市近1500家停车场将执行新的收费标准,95%的计时停车场价格下降,相关优惠和免费措施也须一并到位。昨天,南京市物价局、南京市停车场管理办公室对新规作出了详细说明。

  按“半小时”计费

  快报2月18日A7版曾就停车费新规的征求意见稿作出报道。其中一些新规定这次在正式出台的规定中均被明确,包括计时停车场收费单位由“每小时”改为“每半小时”;全市所有停车场按区域分为四个等级,由此确定不同的收费标准,调节停车供需矛盾,引导停车分流;道路内停车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道路外其他停车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服务收费可在物价部门公布的收费标准基础上向下浮动,下浮幅度不限。

  另外,为了缓解地面停车压力,引导“停车入库”,新规定制定收费标准的原则是道路停车费高于非道路、白天高于夜间的差别定价政策。同时,考虑到市民下班时间及外出就餐等实际情况,“白天”时段延长了一小时,即白天时段为上午8点至晚上8点,其他时间为夜间时段。

  95%停车场将降价

  据南京市物价局介绍,新规实施后,95%的计时停车场都将降价。从一级到四级区域,半小时内平均降0.50元,一小时内平均降1元,如果停车时间较长,在计时停车场每次停车平均可降低3-4元。同时,大部分夜间停车收费下降近一半。

  在新街口等中心城区,停车费总体也下降,多数停车场半小时内停车只要2元钱。而以城郊为主的四级区域,例如迈皋桥、尧化门、光华门等地,不少停车场每半小时停车费只有1元钱。这意味着,如果停车时间在半小时内,停一次车只需要1元钱!

  此外,也有少数立体停车场称成本较高,向物价部门打报告申请维持现有收费标准,对此物价部门表示,将统一执行新规定。

  听民意,包月费用再降

  新的停车费标准是汇集民意的结果,南京市物价局在出台该项政策之前,多次举行座谈会及专题调研,并在近年内两度公开征求意见稿广泛听取意见。在这次的征求意见稿公布后,正式出台的规定里即吸取了市民的意见,其中较为重要的一条,便是降低了居民区周边支街背巷道路的包月收费标准。

  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一级停车区域是每月300元、二级停车区域是每月200元,后因部分市民提出这项标准偏高,正式出台的规定将其分别降低到每月200元、160元。

  20元预收费被叫停

  同样是听取民意,部分停车场推行的预收费方式一概被叫停。此前,部分停车场的收费员为了收费方便,往往采取提前预收20元停车费,待车主取车时再按照实际停车时间退还或增加费用,这种做法曾经引起不少市民的投诉。对此,南京市物价局、市停车办经研究后,明确表示严禁采用这种预收费的做法。

  市停车办要求,从即日起,严格采用发放计时单的方式进行收费,在重点路段和停车流量较大的路段还将使用录音笔配合计时单的方式进行收费,以此减少收费过程中因为时间计算问题出现的争执。

  10分钟内免费停车

  作为新规中的一大亮点,停车10分钟内可以免费。物价部门就这项举措向人大代表、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时广受好评。不过,该项优惠还可以进一步“拓展”。市停车办昨天表示,居民区周边支路街巷上设立的有专人看管的停车场,在新规定的10分钟内不收费的基础上,对确属临时停车办事的,再适当延长免费停车时间,具体延长时间,将由现场收费员自行把握,但一般应不超过30分钟。对于连续停放超过10小时,不超过24小时的,一律按10小时收费。

  另外,对于比较受关注的横跨时段的收费标准,新规第

  八条明确:“对横跨两个时段,其中有一个时段停放时间不足2小时的,按进入停车场时段的收费标准一次收费。”

  直管停车路段专人看管

  据停车办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南京市共有停车泊位6.2万多个,其中,48666个停车泊位属于649家经营性停车场,如新街口金鹰商场的停车场,这些泊位全部由其产权单位管理,收费也全归其产权单位。其他为道路停车场,有371个,实有泊位1.4万多个,其中实际经营收费的停车场共有248个,提供的泊位数是9705个。《规定》出台后,这9705个泊位,将按照物价局出台的收费标准,全面实行规范化管理。

  据悉,全市所有道路停车泊位全部由停车场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在交管部门的指导下,对停车路段逐一检查,按照有关要求规范施划支路街巷停车泊位和禁停标线,方便市民停车。为预防和减少机动车盗抢案件的发生,从4月1日开始,凡由停车办直管的停车路段,全部实行有人看管。

  收费员统一着装

  有的是黑色制服,有的是蓝色制服……面对此前各种“衣着”的收费人员,市民想要辨识,还真得花点时间。但从4月1日之后,这种现象将全面改观:一是统一制作公示牌,在各停车场公示收费标准、收费许可证和全市停车收费地区分类,公示举报投诉电话,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二是停车收费管理员统一穿戴有明显标识的帽子、黄色反光背心和背包,佩挂新的收费人员许可证等,并印上人员编码,做到醒目、规范,以利于接受广泛监督;三是对收费人员统一制度管理,重新修订了停车收费人员的规章制度,引导停车时须使用标准的文明用语。

  记者昨天看到,丰富路附近的一些停车收费员制服已经首先“变脸”,黑色的帽子上印着一朵红色的梅花,中间是一个明显的“P”字,下面还有“南京停车”的字样;黄色的反光背心,也印有同样的图案和“南京停车”的字样;此外,收费员还背着一个标有同样标识和字样的背包。

  另据悉,全市各个停车场全新的收费标准,也将全部在南京价格信息网上公布,市民可以查询。

  [相关问答]

  免费停车被划

  怎么办

  ?

  此前经常发生停车被偷、被划的纠纷,如今再多了一个10分钟内免费的新规定,再发生类似现象,责任如何认定?

  记者了解到,在新的停车管理办法里,明确停车服务收费包括对各种车辆提供有序停放和管理服务、维护静态交通秩序、保障车辆安全所收取的费用,对无人值守的道路停车泊位不得收取停车服务费。对此相关部门认为,既然其中含有“保障车辆安全”的费用,那么在付费停车期间发生被偷、被划等现象,停车场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是免费停车,则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收费不给票据

  怎么办

  ?

  市物价局、市停车场管理办公室要求,收费人员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并佩戴市物价局统一制发的《收费员证》,持证收费。无证收费的,车主可拒绝支付停车服务费;车主缴费后请索要票据。收费员收费不给票据的,请及时拨打投诉电话。南京市物价局的投诉举报电话是12358;南京市停车场管理办公室的举报投诉电话是84205309,欢迎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通讯员 施佳 施亭

  实习生 刁艳阳

  快报记者 田雪亭 郑春平

  备注:

  1.小型车:车牌颜色为蓝色或黑色的车辆;大型车:车牌颜色为黄色的车辆。

  2.长度超过12米(含12米)的车辆加收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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