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5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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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3 月 21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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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聚餐喝点酒 回家途中遇车祸
  伤心母亲认为单位有责任,要讨个说法

  到了年底,很多单位都会组织一次聚餐。不过,就在2008年的最后一天,在一家食品公司上班的员工于飞,在单位聚餐后骑摩托车回家,途中出了意外,赔上了性命。伤心欲绝的母亲认为,这家公司有责任,理由是如果公司不组织聚餐,儿子就不会喝酒出现意外。而这家公司也表示很委屈:“我们没让他酒后驾车啊!”

  聚餐回家途中出车祸

  这些日子,王女士家死一般地沉寂,她每天都拿着儿子的照片倚在门框上流泪。

  “儿子是我一手拉扯大的。”王女士说,于飞是1981年出生的,由于丈夫常年在外打工,照顾儿子的责任就落在她一个人肩上。儿子12岁那年,丈夫和她离婚,从此母子俩更是相依为命。“他很乖,知道我一个人干活辛苦,经常帮我干活。”回忆往日点点滴滴,王女士泣不成声。

  生活很艰辛,但儿子给了王女士信心。于飞毕业后,找了份工作,给一家食品公司开叉车,有了收入能养家了!3年前,于飞结婚,如今还有了可爱的女儿。一家4口,其乐融融。

  然而,幸福却如此短暂。2008年的最后一天,儿子像往常一样去上班,临走前他冲着女儿挥手说再见,还丢了一句:“晚上单位有聚餐。”王女士没想到,那竟是儿子和她的诀别。当天晚上10点多,于飞给妻子打电话,说在单位聚餐,会尽快回家。谁也没想到,15分钟后,他就出了意外。在聚餐后骑摩托车回家途中,于飞一不小心撞上了桥上的石墩,后脑勺着地,当场不省人事。当王女士全家赶到医院时,儿子一句话也没留下就撒手人寰了。

  母亲认为单位有责任

  刚刚过去的春节,当家家团圆时,这家老小却围着桌子抹眼泪。如今王女士和媳妇都没有工作,家里的经济来源断了,孙女刚刚才2岁。“孙女还小,别人问她爸爸哪去了,她就说爸爸去外地了,要等她长大了才能回来。”听到孙女的话,王女士又一次流下眼泪,她不知道今后的日子怎么过。

  伤心之余,王女士觉得儿子出事的根源来自单位的聚餐。“儿子平时滴酒不沾,如果单位没有组织那场聚会,一切都不会发生。如果单位没有提供酒水,只喝饮料,他就不会喝多。如果他没有喝多,就不会撞上桥上石墩。”这些日子,王女士一直在和儿子所在的公司交涉,她觉得儿子的意外应该以工伤死亡来处理。“可到现在除了1.5万元的安葬费,我还没有拿到其他的补偿。”王女士说,儿子是在单位组织活动过后出的事,单位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公司:向总公司申请抚恤金

  昨天记者找到于飞原所在单位南京某食品有限公司。对于此事,公司的赵总认为,年底聚餐喝酒无可厚非,而且当天聚餐时,相关主管曾提醒员工酒后回家要注意安全,不要酒后驾车。“我们是提供了酒,可没叫他酒后驾车啊,当天晚上我们第一时间赶到了医院,不久后就出了1.5万元的安葬费。”

  赵总表示,他们曾向劳动部门申报于飞工伤死亡的相关补偿,但因为事故鉴定结果表明于飞是酒后驾驶,违法了交通法相关规定,不符合申请条件。赵总认为公司完全按照法律程序办事,目前考虑到于飞上有老母亲,下还有2岁的女儿,他们又向总公司提出申请,希望能多争取一些抚恤金。

  南京瑞格律师事务所的王立宁律师认为,于飞酒后驾车,本身就违反了交通法规相关规定,本人应负全责。根据工伤保险条例,醉酒引起的死亡或者伤害不属于工伤范围,不享受工伤待遇。(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快报记者 钟晓敏 赵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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