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收到了调查表,正在布置下去。”18日,一位药企负责人告诉记者。
3月4日,发改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药品成本价格调查的通知》,要求以各省市为单位,组织医药企业和医疗机构填报药品成本和价格调查表。调查范围为所有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
在新医改方案即将出台的前夕,发改委如此大规模启动新一轮药品价格调查,在业界引发关注。
记者从发改委相关人士处获悉,在新一轮药价调整中,进一步降低价格偏高的药品零售价格,适当提高临床必需的廉价药品价已成为决策层共识。
通知中解释称,本次医保药品价格调查,主要为配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了解和掌握药品生产流通过程的成本、价格,便于及时制定调整政府定价,截至期限是2009年3月30日。
值得一提的是,发改委曾在2006年和2007年两次大规模调研药价,都有后续的降价政策出台,这一次或许也不例外。上述国家发改委人士告诉记者,新医改之下,大部分药品的价格面临进一步下调。
在记者获得的一份改革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稿中,有以下明确的表述:“继续降低药品价格。在全面核定政府管理的药品价格基础上,进一步降低价格偏高的药品零售价格,适当提高临床必需的廉价药品价格。”■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