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0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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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3 月 19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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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多层经适房 不得超过31个月
  快报讯(记者 张星)经济适用房项目的建设直接关系到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的改善,关系到城市改造、建设重点项目的推进,记者昨天从南京市政府获悉,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启动、规划设计招投标、建设和交付三个时段的时间将监控,确保经济适用房按期完成。

  近日下发的《南京市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工作时间的有关规定》中明确,项目启动阶段是指从项目报审到领取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这一阶段共有七个环节。每个环节的工作时间都有详细的规定,比如项目报审的工作时间为区政府5个工作日、环评审批的工作时间为市环保局20个工作日、审图的工作时间为市建委10个工作日等。经济适用房建设的总时间是指项目报审到房屋建成竣工验收交付,多层(<20米)的建设时间为31个月,小高层(<35米)的建设时间为35个月,高层(<100米)的建设时间为43个月。谁超时而带来的损失、上访等问题谁负责,并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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