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9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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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3 月 19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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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四年 小区会所成摆设?
物管:设施都配好了,就等着业委会成立来“拍板”
  投诉人:龙翔鸣翠苑部分业主

  投诉内容:2004年我们买房时,售楼人员告知小区将有一个会所,里面包括健身中心、茶社、棋牌室等配套设施。入住时我们也拿到了一份业主生活指南,其中详细介绍了会所的布局以及功能,可是现在入住四年了,会所却迟迟没有开放,现在我们连个活动的地方也没有。

  [居民]

  “生活指南”上标明有会所

  昨天,记者来到龙翔鸣翠苑小区,业主们所说的会所就在小区东门处,一幢四层的小楼。一楼现在是物业管理处,其余楼层还没有派上用处。

  业主陈先生拿出一份当初买房时的生活指南,其中几页正是介绍这幢“新主张会所”的。介绍词十分“诱人”:“多功能会所,享受居家休闲的好去处,老年朋友们可以在此下棋打牌,谈天说地,老有所为,老有所乐。青年朋友们忙碌工作后,让您身心都充满愉悦……”指南上还详细介绍了每一层的功能:一层服务接待中心咖啡店;二层多功能茶餐厅;三层健身棋牌室;四层会议室办公室。下方还有配图说明。

  “当初买房时售楼人员就说这里将来是会所,我们想着以后有个娱乐健身的地方才买的。”陈先生说,会所是有了,可是四年了从没向居民开放过,当初的承诺全化为了泡影。

  [物管]

  就等业委会来“拍板”

  记者联系到了秦淮区商业网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范经理。对此他解释说,会所是开发公司提供给小区业主的配套用房,业主入住以后,他们已经给会所配备了一些设施,包括棋牌桌、乒乓球台、健身器材、阅览室等等。只是会所针对的人群除了包括二期龙翔鸣翠苑小区的业主外,还有一期龙翔雅苑小区的业主。据他们了解,对于会所的用途,两方的意见不太统一,这也就是导致会所迟迟没开放的原因。范经理表示,目前这两个小区都没有业主委员会,要等业委会成立并拿出统一意见后,他们马上打开会所,供小区居民使用。

  [律师]

  业主可向开发商主张权利

  针对此事,南京瑞格律师事务所的王立宁律师认为,业主在购房时,开发商所提供的宣传广告或是业主手册中明确提到了会所这块内容,实际上,会所已经成为开发商对业主个人的一种承诺,视为合同的一部分。如果会所没有正常开放运转起来,即造成违约。他表示对会所有需求的业主可以向开发商主张权利,要求其履行开放义务,或承担违约责任。快报记者 赵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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