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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3 月 18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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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药房改制为零售药店
  新医改方案定稿有望本周公布,取消药物统一定价说法

  门诊药房改制为零售药店

  据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经过4个多月公开征求意见和修订,新医改方案最终稿有望本周对外公布。

  据消息人士透露,相比去年公布的新医改方案征求意见稿,最终方案修订了130多处。其中,多半修改属于语言、用词的进一步规范、明晰。同时,删去了多处宏观性表述,增加了导向性操作规定。

  引入注意的是,修改稿把竞争、市场机制等要素添加在公立医院改革、基本药物制度、医保管理制度、基层社区医疗等多处改革环节中。

  从最终稿内容看,之前争议比较大的改革举措也得到了重新修订。如基本药物制度在定价、采购、配送、使用等环节的政策措施有所调整;公立医院改革明晰了“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原则;多元化办医写入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要求中等。

  另外,为了便于公众理解医改内涵,新医改方案修订版还特意附加了若干名词解释。包括收支两条线、总额预付、全科医生、管办分开、药事服务费、药品加成政策等。

  门诊药房改制为零售药店

  作为医改的核心环节,公立医院改革举措在修改稿中作了部分调整。其中,“医药分开”的实现形式有了更新表述。据悉,修改稿已经取消了“实行医药收支分开管理”的表述。

  而在“医药分开”的实现形式上,修改稿中增添了零售药店内容,即“探索公立医院门诊药房改制为零售药店等医药分开的有效途径”。

  “医药分开的真正含义是门诊药房和医院分开。”一位医改专家称,所谓公立医院探索门诊药房改制,即是零售药店托管医院门诊药房。这意味着,医院门诊病人须凭医生处方到社会零售药店购药,凭医保卡结算药费。

  此次新医改,公立医院如何改革,并未见具体操作政策,将以试点形式进行。对此,修改稿也没有大的改动。但是,在指导性原则上,加入了更多市场要素。

  如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章节中,添加了“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鼓励民营资本举办非营利医院。”同时,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部分,还增加了“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的表述。

  基本药物不再“统购统销”

  由于基本药物制度在征求意见稿中的改革表述引发了很多争议,对此,修改稿在争议最大的定价、生产、使用等领域,给出了新的调整。

  中国社科院经济所研究员朱恒鹏对记者分析,他把征求意见稿中的“基本药物供应体系”,即政府组织的“定点生产、统一价格、统一配送”制度,归结为“药物统购统销”模式。而该模式的最大弊病是行政部门垄断,和由此带来的更多商业贿赂和寻租空间。

  修改稿中,基本药物的“定点生产”删掉了,改为“基本药物实行公开招标采购”。

  修改稿还把“统一制定零售价”修改为“国家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在指导价格内,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招标情况确定本地区的统一采购价格”,即国家不再制定统一的基本药物零售价格。

  如何保证医院使用基本药物?对此,医改征求意见稿开出的“药方”是具有强制色彩,即城市社区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全部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并确定使用比例。意见征求稿中的表述,容易使人感到,基层卫生机构不能使用非基本药物。对此,修改稿中在“全部使用”中间加了一个词——配备。即改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

  “配备意味着基本药物配送到位,但基层医疗机构可以使用基本药物,也可以使用非基本药物。”医改专家指出。■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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