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7版:3·15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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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三包 为何千呼万唤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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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3 月 18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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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 为何千呼万唤不出来
  关于汽车维权的事情,已经是一个谈了多年而又不得不继续谈的话题。关于汽车三包政策,业界的雷声打响了很久,可是就不见雨点。随着汽车保有量的迅速提升,问题车也越来越多,迫切需要汽车三包相关法律的出台,帮助车主维权。然而,现实却是,消费者维权无法律依据,投诉无门。因为执法部门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而汽车制造企业把责任推给经销商,经销商又把责任推给汽车制造企业;消费者找行政部门,却是投诉无门。

  中国需要建设一个法治社会,由人治往法治的转变,需要相关法律的完善,但是目前中国却很缺少法制社会需要的完善的法律。为何汽车三包法律出台那么难?其中,如何利用法律去科学和客观地平衡汽车商家和消费者之间的利益,是汽车三包法的根本点,可是多方利益的博弈,很难找到一个利益的平衡点。

  首先,汽车产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这就意味着经销商必须直接面对消费者请求,生产厂家似乎没有了任何责任。而许多经销商认为,在质量上最该负责的是厂家。很明显,如果消费者、厂家、商家三者关系不能妥善处理,“三包”也就无法实施,这是导致三包政策久久不能出台的重要原因。

  其次,类似相关的法律存在,让立法部门感觉再制定汽车三包政策没有必要。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各类商品的质量以及质量责任几乎都作出明确规定。按照这两部法规,大多数因产品质量或消费纠纷引发的问题能够得到解决。但是,汽车作为一个特殊的产品,目前汽车消费维权难,除了执法部门不按照现行法律执行外,现行法律本身也有缺陷,没有把汽车质量问题的最终责任方落实。其实,“汽车‘三包’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一种细化和补充,没有三包的补充,就会导致很多有关汽车质量问题的纠纷执行不下去。

  最后,消费者、经销商和制造商三者之间的利益平衡难,成了制约汽车三包久久不能出台的根本原因。一般都要求制造商和经销商对消费者承担连带责任。而在实践中,汽车质量问题确实与经销商没有多大关系,主要应当由制造商来承担责任。汽车三包对汽车行业的冲击也很大,本来就在振兴国内汽车业,现在出台相关政策岂不是影响汽车企业的积极性,增加汽车企业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赔偿损失?另外,部分低档车的制造商比较反对三包规定的出台。

  尽管现在有《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的法规支持,但是这与汽车三包完全不同——召回完全不涉及汽车包退和包换,仅仅是包修,所以汽车召回要向三包过渡,还需要落实汽车的包换和包退,其路漫漫而修远。

  据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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