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鼓经检 记者 陈英)“洋河酒有‘海之蓝’、‘梦之蓝’、‘天之蓝’,什么时候出了‘兰之韵’啊?”前两天,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打假人员在南京清凉门一家烟酒专卖公司发现大量印有“中国洋河”商标的“兰之韵”系列酒,立即向鼓楼工商分局举报。
执法人员赶到清凉门的烟酒专卖公司进行检查,店里陈列架上确实放着一排印有“中国洋河”商标的“兰之韵”系列酒,外包装与洋河酒也非常相似,但执法人员仔细查看后发现,该酒的外包装上写着生产厂家为“宿迁市洋河镇九龙酒业有限公司”,并非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而“中国洋河”是江苏洋河酒厂的商标,江苏洋河从未授权过“宿迁洋河”使用“中国洋河”的商标,也从未生产过“兰之韵”系列酒。执法人员认为,“宿迁洋河”的“兰之韵”系列酒侵害了江苏洋河酒厂的商标专用权。据烟酒专卖公司老板交代,这批“兰之韵”是他的一个业务员前不久购进的,才卖了两箱。执法人员立即对169瓶侵权洋河酒进行没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