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4版:生活无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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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3 月 18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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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农民贩野味被批捕
  时间:2009年2月

  地点:滨湖区

  江西省乐安县一农民杨某以做小贩生意为名,竟然疯狂非法出售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活体巨蜥、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穿山甲以及非洲鸵鸟脚、暹罗鳄腿、王锦蛇等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制品。昨日,杨某因涉嫌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被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今年39岁的杨某自2006年9月就来到无锡市从事贩卖烤鸭、收购青梢蛇等生意。2007年7月杨某在上海结识了一专门从事蛇类批发生意的男子,开始批发国家三级保护动物王锦蛇,并贩卖到无锡市一些大酒店。2008年7月又结识无锡市某饭店一男店主,该店主为使饭店生意红火,提出搞点“野味”,杨某遂贩卖给该店主6条野猪腿。

  看到贩卖“野味”很有赚头,杨某再次与上海那蛇贩子联系,以600元购得国家保护动物非洲鸵鸟脚2只、暹罗鳄腿9只,藏在市滨湖区河埒街道某村其租住的民房内备用。同年11月,杨某又与广东一男子电话联系,以1000余元购得“高档”野味若干,10天后,与那联系好的广东男子接头,取得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活体巨蜥2条及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穿山甲死体1只。

  同年11月中旬,无锡市滨湖区公安机关、工商局等单位在杨某租住处查获上述国家保护动物及制品,杨不敢回租住处。公安机关遂将杨列为网上追逃对象。今年2月6日凌晨1时,公安人员在北塘区惠龙新村将杨抓获归案。杨某的行为涉嫌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蔡安民 张杰 陈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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