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世未深的16岁女孩冉冉(化名)来溧阳打工,竟然帮着男友去贩毒,结果落入法网。
2007年,年仅16岁的冉冉从老家河南来溧阳打工,没怎么读过书,又无一技之长,她只好在理发店里打工。2008年3月,她在店里认识了一个来自东北的37岁男子陈某。也许是少女对成熟男子的一种莫名的好感在作祟,冉冉跟这个客人很快就熟悉了起来,并对陈某产生一种无法言明的依赖感,不知不觉,两人便住到了一起。
2008年12月3日,冉冉突然接到陈某电话,让她送一包“冰”给住在溧阳市某宾馆的高某。这个“冰”就是冰毒,冉冉知道陈某一直在卖冰毒,这也是他们俩维持生计的来源,所以她没多想就按照陈某说的去做了。
之前冉冉见过高某,于是她独自一人按照陈某的交代将“冰”送到宾馆。冉冉想既然是陈某的生意,自己帮忙也是应该的,但她没有想到,这也是犯罪。
几天后,陈某又让冉冉送四包“冰”给高某。冉冉照做了,但当她拿着卖冰的400元钱从宾馆出来时,被早已蹲守多日的民警抓获了。办案民警随后将藏匿起来的陈某抓获归案。
目前,冉冉被溧阳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王丽霞 董静驰 葛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