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苏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市出台的针对中低收入及以下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新政策。其中,新政规定,在苏州古城区范围内凡符合中等偏低收入及以下住房困难家庭条件者,购买每平方米5000元以上的新建商品房的,购房款政府补贴每平方米2000元,最高可获补贴10.8万元。如果“申请人”原住房是承租的公有住房,房管部门可有偿收回承租权,收回价2500元/m2。这样一来,以符合相关条件的三口之家为例,买新房补偿补贴可达18万元以上。
购买3000元/m2以下新房无补贴
据苏州市房管局副局长顾超雄介绍,此次苏州政府补贴购房的发放对象是古城区平江、沧浪、金阊三区范围内,符合市政府住房保障条件的中等偏低收入以及住房困难的家庭(以下简称“申请人”),但不包括已经购买过政府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吴中、相城等四区可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参照执行。“这是因为古城区由市财政直接保障的。”
顾超雄说,中等偏低收入家庭评定标准主要根据家庭年度总收入来区别划分,如三口之家年收入在3万至4.5万元人群,可界定为中低收入家庭。
新政明确,此次中低收入家庭申请人所享受的购房补贴面积,将按照苏州市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人均建筑面积18平方米计算,但申请人如是私房,要扣除私房建筑面积。“申请人”享受政府补贴购房的具体金额为,凡购买每平方米3000元(含)以下新建普通商品房的,政府不予补贴;购买每平方米3000~5000元(含)新建商品房的,高于3000元部分的房款由政府补贴;购买每平方米5000元以上的新建商品房的,购房款政府补贴每平方米2000元。
“申请人”选购住房的范围不局限在申请人所在区域,将包括吴中区、相城区、平江区、沧浪区、金阊区以及苏州工业园区和高新区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
原承租房可按2500元/m2定价收回
如果“申请人”原住房不是私房,而是承租的公有住房,原住房如何处理?
对此,顾超雄解释,“申请人”原住房是承租的公有住房,可由苏州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有偿收回承租权,收回价格每平方米2500元,按照建筑面积计算。住房使用面积与建筑面积的换算比例为,混合结构多层住房是1:1.38、其他住房是1:1.2。
不过,“申请人”原住房是私房的,可以不收购。如私房产权人自愿退出的,由苏州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协议收购。
新政能给“申请人”带来多少直接的经济利益?苏州市房管局办公室负责人给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账,以三口之家为例,要是申请购买新房价格超过5000元/m2,补贴面积18m2/人,政府补贴2000元/m2,可享受补贴10.8万元。如果“申请人”原住房是承租房被收回,面积只有30m2的话,可获补偿7.5万元,“补贴加补偿,可高达18万多元。”
5年内转让房产要全额退补贴款
享受补贴的房子如何变更产权呢?新政要求,“申请人”在5年内转让该住房的,须全额退回政府补贴款;超过5年转让的,须退回50%的政府补贴款。居住满5年以上的住房,“申请人”在退回50%政府补贴款后拥有完全产权,可申请变更房屋所有权证。
至于“申请人”如何获得补贴,笔者了解到,在按照苏州市政府住房保障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后,凭审查核准单和相关证件,领取补贴购房资格证。
“申请人”凭“资格证明”在有效时期内到房地产市场购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同时签订《领取政府补贴购房金额授权书》,在结算购房款时扣除补贴金额。然后,苏州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负责核准和结付补贴款给开发商。陈泓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