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笔者从苏州市房管局获悉,该局和财政部门日前联合出台了《市区廉租住房的修建与基本生活设施配置标准的修订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应具备居住功能。
安装燃气管道政府承担施工费
苏州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告诉笔者,《意见》规定廉租住房的修建与基本生活设施配置标准有三个方面。首先是对接龙旧住房房源,也就是退下来的旧房明确:房屋质量完好安全,屋面、墙面(含板壁)、门窗修建完好,通水通电,生活排水畅通,每间房间配有灯头、电源插座各1~2只;有条件的可配备独用(或分户)水、电表、洗涤盆、灶台板1~1.5平方米。
其次,毛坯成套住房房源是:门窗完好,通水通电,生活排水畅通,每间房间配有灯头、电源插座各1~2只,配备独用水、电表;对独立式厨房、卫生间,可铺贴地砖、墙砖高1.8米左右,厨房间配洗涤盆一只、灶台板1~1.5平方米,卫生间配瓷制立式面盆和瓷制坐式马桶各一只,户配水龙头2~5只。
此外,尚未安装民用燃气管道,但具备安装民用燃气管道条件的廉租住房,其燃气设施工程安装费由政府承担,权属归政府所有,其余费用由住户自行承担。
廉租房修建和设施配置须招标
据介绍,《意见》还提出,廉租住房的修建与室内基本生活设施的配置,由住房保障中心按照规定标准要求统一组织,必须通过政府采购招投标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实施完成。
对部分零星的廉租住房的修建与设施配置,住房保障中心也可以委托住房管理单位或安置户自行实施完成,工程费用由政府按规定给予结算或补贴。
苏州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说,在委托工程操作方面,住房的修建与设施配置,工程开工前需由住房保障中心派员到现场查勘,根据住房情况,按标准拟定住房的修建与设施配置的项目工程量和经费预算,填写《廉租住房修建与设施配置经费审核表》交给受委托人;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对质量符合要求的竣工项目,按不超过原定预算价格、或按项目审计决算价结算给受委托人。对由政府给予补贴的住房生活设施的所有权归房屋所有权人,并签订书面约定。
灶台板基准价200元/平方米,木门250元/扇
笔者了解到,《意见》中廉租住房的修建与设施配置计费标准是,基准价包含所有的辅助配料与人工费等(不含开票税费),其中主料均不低于一等品,辅料均需达到工程合格要求。委托工程,实际工程价超过拟定的基准价的,按基准价计费;实际工程价低于拟定的基准价的,按实际价计费。
廉租住房的修建与设施配置计费基准价为:木门250元/扇、立式瓷面盆200元/只、涂料一批二涂6元/平方米、防水地平15元/平方米、木门框150元/樘、瓷制抽水马桶300元/只、砖隔墙150元/平方米、水池90元/只、塑钢窗200元/平方米、水管15元/米、铺地砖48元/平方米、水龙头15元/只、贴墙砖45元/平方米、多芯电线8元/米、灶台板200元/平方米、电开关和插座10元/只。陈泓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