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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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3 月 16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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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公安警车必须亮灯上路
  千辆警车亮灯上路启动仪式 快报记者 唐伟超 摄

  遇群众报警求助,不得推诿

  快报讯(通讯员 宁公宣 记者 田雪亭)不分警种、不分单位,全市公安机关所有悬挂警牌的车辆,只要离开单位走上街头,就要开启警灯,自觉地进入巡逻勤务状态。3月15日零时,伴随着南京市公安局局长徐珠宝宣布千辆警牌车辆亮灯上路巡逻发车,南京警方千辆警牌警车亮灯上路巡逻工作正式启动。

  据悉,为了进一步深化巡防机制建设,全面提升社会面巡防等级,近期南京市公安局决定全局警牌车辆外出一律亮灯上路,最大限度提升街面有警密度和防控能力。规定从3月15日零时开始,全市公安机关不分警种、不分单位,所有悬挂警牌的车辆,只要离开单位走上街头,就要开启警灯,自觉地进入巡逻勤务状态。遇有群众报警求助要先受理后移交,不得拒绝推诿;遇到突发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作为第一反应力量听从指挥调度,积极参与处置。

  启动仪式上,徐珠宝表示警牌车辆亮灯上路巡逻,是一项系统性、长效性、基础性的工作,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确保警牌车辆亮灯上路常态化、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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