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6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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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3 月 14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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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乐福销售“中华鲟”?惠民桥买来的冒牌货!
  家乐福里正在出售的“中华鲟” 快报记者 唐伟超 摄

  昨天,两条活的“中华鲟”现身家乐福超市的水产柜台,让市民非常吃惊。“中华鲟不是国家保护动物吗?”记者与南京市农林局渔政处的工作人员一同前往调查。面对检查,家乐福超市不得不承认,水族箱中并非真正的中华鲟,而是从惠民桥批发的普通鲟鱼。

  昨天上午10点,大行宫家乐福超市水产区的一个水族箱中混养着三四种鱼,其中一种鱼很不寻常,它身体呈纺锤形,头尖吻长,嘴在腹面,无精打采地躺在水底。它身边还有鲶鱼、黑鱼、河鳗等,它并不显眼。有市民忍不住惊呼,“咦,中华鲟?”市民再一看商品标识,确实注明“中华鲟”,上面还标有“现价32.80元/斤”,甚至商家还非常“体贴”地注明食用方法,建议“煮、蒸”。

  随后,记者赶往现场,在水族箱中,看到两条鲟鱼。工作人员表示,这绝对是“中华鲟”,不会有假。当记者问及国家保护动物是否可以贩卖,他支支吾吾地说,“应该是人工养殖的。”

  下午,记者与南京市农林局取得联系。研究人员表示,中华鲟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是地球上最古老的脊椎动物,被称为“活化石”。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规定,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南京市农林局的窦处长说,“家乐福超市如果出售中华鲟,肯定是违法的。”他答应与记者一同前往调查。

  在大行宫家乐福超市,面对农林局执法人员的调查,工作人员突然改口称,“中华鲟放在这里不是用来销售,而是用来观赏的。”她还说,其实中华鲟放在这里,一条都没卖出去。对于标价销售和注明食用的事实,工作人员含糊其辞,不愿解释。而农林局的工作人员一眼就看出水族箱中的“中华鲟”实乃冒牌货,“我们已经多次在南京市场上发现,有人用其他鲟鱼冒充中华鲟,这样做很可能也是违法的。”据了解,家乐福正在销售的这种鲟鱼,即便是人工养殖,但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需要有相关的经营许可方能销售。

  最终,家乐福超市的李姓经理承认,在超市内销售的确非中华鲟,而是经销商在惠民桥买来的普通鲟鱼。“我们原本不知道销售中华鲟违法,也不是有意用假中华鲟欺骗消费者。”超市表示,立即撤下鲟鱼,不再销售。

  见习记者 是钟寅

  (李先生报料奖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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