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1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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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无力自己破解消费潜规则
· 赚了算开发商的,赔了算人民的?
· 向第三者索赔不如调整重婚标准
· 请问委员:内需是无米之炊吗?
· 政府无权随意代替人民“让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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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3 月 13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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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无权随意代替人民“让利”
  很理解王市长的初衷,对商家之所以如此豪气,是为了保增长、扩内需,而且还可以扯出房地产业勃兴将带动就业、装饰、家电等各个领域良性反应的大道理上。这样的目的固然正义,但如果为了一种正义,就牺牲另一种正义,那么,这样的正义还值得珍惜吗?政府不能随心所欲地花人民的钱,这是基本的正义。

  其实,就连王市长自己也清楚,“房地产商来我市投资,赚了算他们的,赔了算我们(政府)的”,这种情况也不大可能出现。相比其他行业,房地产业和政府绝对是一个休戚与共的关系,政府拥有土地,而土地成本又是房价的最大成本。房产商的赔与赚,与其说决定权在市场,不如说决定权在政府。可以说,正是看到这种内联关系,王市长才敢提出“房地产商来我市投资,赚了算他们的,赔了算我们的”的招商口号。

  有个外商来中国某地投资,当地行政官员拍胸脯给政策,没想到外商反而不投了。问为啥?外商说,为了招商引资现在可以随便践踏制度,谁又能保证哪一天,政府为了其他原因不会违背制度和政策危害商家呢?这个外商所言极是。的确,当官员拍着胸脯“赚了算商家的,赔了算国家的”时,我们还怎么能够相信他呢?招商时少一些“豪气”,花钱时多一些“小气”,这是官员要铭记的。 (王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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