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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3 月 13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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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冠希收到“追杀令”
是一封要求他“绝迹”的恐吓信,信内藏有子弹
  艳照门男主角陈冠希正在逐步实现自己的复出大计,但前天他竟然收到了“全球追杀令”,有人警告陈冠希若于今年4月4日后仍未全面退出娱乐圈,将全球追杀他。该事件除了令陈冠希的复出大计中断,更爆出他一年前已经收到死亡电话恐吓。陈冠希的老板林建岳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于这封“追杀令”淡然地表示:“自己并不担心陈冠希的安全,因为相信香港的法律与警力,能确保陈冠希的安全。”

  恐吓信:

  最后一次警告陈冠希

  正筹划逐步复出的陈冠希,前天竟然收到“全球追杀令”。香港有线台前天下午5时,突然收到一封A4大小的邮件,上面贴满10张美国邮票,并未盖邮戳。邮件内附子弹以及一封针对陈冠希的恐吓信。虽然信封抬头是给传媒,但内容却主要针对陈冠希,并向他发出“全球追杀令”:“这是给陈冠希的最后警告,我们要求陈冠希于2009年4月4日后完全绝迹于任何国家的公开宣传活动,希望陈冠希认真对待这个警告,否则会威胁到他的人身安全。在新加坡我们已经给他一次机会,机会只有一次,不会再有。”

  据了解,恐吓信是放在一个普通的黄色公文袋内,除了白纸黑字的信件外,还有一颗子弹,发信人提到的2009年4月4日,正是清明节,向陈冠希发出的死亡讯息相当强烈。发信人还在公文袋上贴了10张名为“FOREVER STAMP”的大钟图案邮票,明显有“送终”意味。

  陈冠希:

  受到恐吓已非第一次

  据悉,自艳照门事件后,陈冠希已经不是首次接到追杀令。香港某日报曾经收到可靠消息称,陈冠希去年2月21日返回香港为艳照门事件召开记者招待会前,由警员陪伴步出机场,途中先后接到两个死亡恐吓电话。对方第一次致电陈冠希时,陈冠希和对方说了数句后,立即将手机递给身边警员,而有关警员也听到对方表示要杀害陈冠希。由于对方完全掌握了陈冠希的行踪以及私人资料,包括更新了的手机号码,警员感到事态严重,便向上级汇报了有关情况。而警方也立即将陈冠希列为“特别受保护人物”,并将保安行动升级,除了加派近200名警员到记者会现场保护陈冠希外,在记者招待会开始前,还专程派人到会场做彻底检查。而当陈冠希的记者会结束后,警方立即安排警车开路并押后护送,以确保陈冠希没有被任何车辆和可疑人员跟踪。之后,陈冠希被送往警方事先安排好的秘密地方休息,特别保护行动直至陈冠希离开香港才告结束。

  林建岳:

  并不担心陈冠希安全

  由于香港有线台接获对陈冠希的恐吓信件,昨日陈冠希的老板林建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回应称:“不清楚寄件人是否恶作剧,但我也不担心陈冠希的人身安全问题,香港是法治之区,即使陈冠希有不对的地方,但也罪不至死,我们也绝对信任香港政府及警方会保护他,发恐吓信是犯法,挑战法律会受到制裁。”至于陈冠希是否知道此事,目前的心情如何?林建岳表示:“我刚从北京回港,没有时间联络他,但公司的同事已经跟他说了,他也问要怎样处理,但他不太担心,因为相信警方的能力。”

  陈冠希主演的电影《神枪手》已安排于4月9日在中国香港上映,现在发生恐吓事件,是不是会取消陈冠希来港的宣传?对此林建岳笑称:“其实一直没想过要陈冠希回港做宣传,因为他不太想回香港,但新加坡的宣传活动他会出席。”那除了电影宣传外,其它活动是否会考虑不让他出席,避一下风头?对此,林建岳重申:“我不觉得恐吓信会有任何危险,相信警方会保护他。”快报记者 李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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