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0版:民事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违停常遭罚 偷来交警装备“吓”交警
· 5辆油罐车居然注水100多吨
· 一点碰擦 两司机当街互殴
· 一个“陷马坑” 卡住面包车
· 反道行驶 轿车被撞面目全非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9 年 3 月 11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上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运油人员勾结化工厂职工谋财
5辆油罐车居然注水100多吨
  通讯员 余言 快报记者 吴杰

  发自雨花台区法院

  

  猪肉“注水”让消费者痛苦不堪,而煤焦油里“注水”则让化工厂损失惨重。近日,一起销售伪劣商品案件在南京市雨花台区法院审结,向煤焦油里注水的主犯获刑,并被罚金96万。同时,化工厂取样工因收人钱财,里应外合,也被作为主犯判刑。

  2008年6月,南京市雨花台区某化工厂发现,前来送煤焦油的5辆油罐车里,居然注了厚厚一层水。其实,化工厂领导早已经发现煤焦油内“注水”的情况,这次正好逮个正着,而且足足5辆车,一共加了100多吨水。按照煤焦油的价格,这100多吨水能让化工厂掏好几十万。化工厂领导怀疑是油罐车司机、押运员做的手脚,便报警抓人。不久,几名犯罪嫌疑人陆续投案自首或被警方抓获。

  几名嫌疑人中,顾宏是搞运输的老板,其他几人是他手下的司机、押运员。顾宏交代,2007年开始,他通过朋友接到给该化工厂运送煤焦油的生意,是化工厂的供货方和运输方,但如果从山东那边路途遥远地把优质的煤焦油运送过来卖给化工厂,基本上没钱赚,所以,他们会向优质的煤焦油内掺入一部分劣质的煤焦油,这样才有赚头。

  做了一段时间生意,顾宏发现化工厂接收煤焦油的权力,全在质检科取样工的掌握之中。顾宏听给他介绍生意的朋友说,只要搞定了取样工,直接向煤焦油内“注水”就行了。为此,顾某开始在取样工李良身上做文章。李良作为一个普通的工人,工资并不高,但是他手里那种权力,让他成为运输老板巴结的对象。

  李良的“堕落史”就跟其他因权力没有监督而腐败的人员一样,一开始只是收几包香烟,后来开始收几条香烟,关系熟悉之后,李良与巴结他的人结成了利益同盟,运输老板们请他吃饭、洗澡,每月还给他发“工资”,每月“工资”少时数千元,多时达到几万元。时间一长,李良开始主动出击,比如他买私家车的时候,就向运输老板借了几万元,当然是有借无还的“借”。

  通过送钱请客,顾宏很快搞定了李良。2007年9月,顾宏指示驾驶员在送煤焦油的途中“注水”。驾驶员途中在一个小饭店前停车,给了饭店老板200元,借来一个水泵,从一条大水沟里抽了一个多小时,装满了整整一油罐车。来到化工厂后,驾驶员用自己准备好的样品给李良检验,而李良心领神会,根本不看油罐车内的油。就这样,顾宏用一车油少水多的液体,卖了14万,狠狠赚了一笔。

  2008年9月,顾宏故伎重施,结果5辆车在放油时,清水哗啦啦地流下来,都被化工厂领导发现了。据查明,这些车上的煤焦油,最多的含水36%,最少的含水也超过20%,5辆车的煤焦油货值近百万。不懂煤焦油的人也能看出来里面注了水,这批煤焦油经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均为不合格产品。

  近日,雨花台区法院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顾宏、李良等人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其中顾宏和李良为主犯,顾宏的驾驶员、押运员为从犯。法院判处顾宏有期徒刑2年半,罚金96万元,判处李良有期徒刑1年半,罚金15万元,几名从犯也均获刑。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