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惠玲 记者 吴杰)刘老太70多岁,十年前女儿因病去世时,她放弃了女儿房产的继承权,只是跟女婿签订了一张欠条,只要女婿给自己3万元作为补偿就行了。十年过去了,刘老太年老多病,向女婿要钱被拒,只好起诉至法院。
1998年,刘老太的女儿因病去世。当时,刘老太的女儿留有一套房产。按照法律规定,刘老太和女婿、外孙都有继承权(刘老太老伴已经去世),但是刘老太考虑到女婿要养育外孙,而且自己有房子住,所以就放弃了继承权,只要求女婿给自己3万元,以后生老病死有点准备。于是,女婿郭某向刘老太出具了一张欠条,上面写着“今欠岳母刘××叁万元整。”
协议签订后,郭某说自己暂时手头没钱,刘老太也没强求,就说:“等你有了钱再给我吧,反正我现在身体还好。”一晃十年过去了,刘老太身体越来越差,患上了肾病,急需医疗费用。2008年底,当初女儿留下的那套房子拆迁,郭某拿到了拆迁款70万,去除购房用去50万,还净得24万。
刘老太知道后,多次找女婿要那笔说好的3万元,没想到女婿找了各种理由就是不给。刘老太没办法,只好向秦淮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援助律师帮助刘老太将郭某告上法院,近日法院判决郭某给付刘老太3万元,如果不在指定时间给钱,则加倍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