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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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员财产公开不能操之过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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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驰名商标”之谬不亚于“免检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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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3 月 10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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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财产公开不能操之过急
  【学者视线之肖余恨专栏】

  中纪委正在论证“官员财产公示”的消息,让苦等“阳光法案”的公众异常兴奋,这不难理解,但有些评论认为“官员财产公示不缺论证只缺行动”、“官员财产公示不用怕时机不成熟”,就过于情绪化了,正由于官员财产公示牵涉面广,所以更应该谋定而后动,绝不能操之过急。

  最近有两件事,很有意思。一个是安徽淮南市体育局给副处级以上官员发了一张面值2580元的健身卡,后来在舆论压力下叫停了。另一件事:几个小偷从贵州省盈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排正忠家窃得现款80多万。吊诡的是,排主任家虽然报了警(估计后来悔得掉牙),但却死活不承认失窃这么多现金。

  这看似两件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不过,如果我们用财产申报这根线串起来,就会品出一些味道来:假如有财产申报这一制度,淮南的官员们会不会申报这张健身卡?如果申报,这是合法的收入还是非法的?要知道,健身卡一类的福利可能不胜枚举。再者,排主任家失窃的这么多现金,你会指望他主动申报吗?

  有人会说,正因为如此,推行官员财产公开制才更迫切。不错,我们恨不得明天就申报,后天就没有腐败了,但这可能吗?官员财产申报制需要大量的配套措施,比如完备的反洗钱制度、对大额现金交易的限制、实名存款制等等,这需要一个过程。但这还不是主要的,假如在时机不成熟的情况下强制申报,可能导致部分官员公开的财产与收入不符,这怎么办?是一律充公还是置之不问?充公不现实,也可能引起更强烈的反弹。如果置之不问,岂不是架空了财产申报制?

  有专家说,给出一个缓冲期,比如三年之内如果赃款全额上交廉政账户,可以豁免刑事责任。且不说这种豁免在法理上不能成立。即便真这样搞了,也不见得会有多少人愿意冒这种风险来“坦白”。放眼过往,曾经查处官员的企业“干股”,各地又有多少人出来坦白了呢?所以,这还是一厢情愿。

  据亚心网3月9日报道,阿勒泰纪检委书记吴伟表示,到今年2月底,廉政账户收到的款物已近百万,说明财产申报试点是有威慑力的。其实我们都知道,区区百万只是毛毛雨,绝大多数事实上的“问题官员”依然在观望,甚至不屑。至于虚假申报的不在少数,阿勒泰如何查处并示众,还是个未知数呢。所以说,在很多问题还没显露出来并得到解决的当下,全面推行官员财产公开,是不现实的。

  因此,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基于现实考量,不能乐观,更不能操之过急。全面推进申报我以为目前是不可能的,但开弓没有回头箭,这又是一项必须推进无法绕行的制度。对此,必须要有足够的耐心和智慧,必须务实、稳妥、扎实推进。一方面以点带面:比如,从各地公推公选的官员开始试行财产公示,或者像安徽那样,17市检察长联袂公开个人和家庭财产信息等等。

  另一方面,给予阿勒泰和慈溪等试点地区多一点时间和空间,以观察官员财产申报还有哪些漏洞,并由此加速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如此,方可取得财产申报的实效。

  (作者系南京政治学院新闻传播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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