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5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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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3 月 7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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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发布2月下半月治安播报
南京高校盗窃案大幅上升
  高校失窃案件频频发生,且集中在白天高发;电话诈骗案件依然很多,假冒的民警和电信工作人员仍是“主角”。昨天,南京市公安局发布2月下半月治安播报,提醒市民重点防范两类高发警情。

  高校失窃

  公寓宿舍最为集中

  这半月里,发生在高校内的盗窃案件比前半月有所上升。从发案地点看,发生在学生公寓和宿舍寝室的盗窃案件占高校窃案总数的53.8%,其次为教室、办公室、体育场馆和食堂等。从作案时间看,白天发案较多,尤其是10时-16时高发。

  从作案手段分析,多为溜门入室盗窃,发案占案件总数的51.8%。2月22日夜间,不法分子窜至栖霞区某学院教学楼,溜门进入教室,将4台投影仪盗走,损失总价43200元。

  此外,不法分子利用人多嘈杂之际趁机扒窃的案件也有所发生,发案占案件总数的12.8%。2月26日17时许,不法分子刘某、唐某等人窜至江宁区某大学食堂,扒窃学生梁某上衣口袋内的手机一部,后被当场抓获。

  警方提醒说,开学伊始,大学生随身携带学费、生活费较多,有的新购了笔记本电脑、手机等数码产品,应进一步提高防盗意识,及时将大额现金存入银行卡避免损失。

  出门上课或午休及晚上睡觉前要检查宿舍门窗关锁情况,避免寝室处于“不设防”状态;同时将贵重物品,如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等放入各自橱柜,关好锁牢,切勿给“第三只手”大开方便之门。学校要加强防范力量,对进出宿舍的人员加强登记,仔细核实身份,防止不法人员冒充学生进出。

  电话诈骗

  假冒民警依然活跃

  2月下半月,电话诈骗发案增幅较大,不法分子无特定目标,往往随机拨打市民住宅电话或手机作案,市民应注意防范不法分子的三种诈骗圈套:

  一是电话欠费类诈骗,占电话诈骗案件的38.3%。2月16日,家住鼓楼区的田某接到自称电信局工作人员的电话,称其固定电话因与广州一电话捆绑而欠费2000多元,后其电话被转接到自称广州市公安局的王警官,王警官告知田某,此事涉嫌洗钱案,要求对其财产做保全,否则将全部冻结。田某信以为真,按要求将存款4.9万元汇至对方提供的账户上,后发现被骗。

  警方提醒,近期此类案件发案较多,不法人员多人结伙作案,分别冒充电信、银行、司法等部门人员身份,以受害人电话欠费、个人信息被人利用、涉嫌洗黑钱为由,设置圈套,诱骗受害人将银行卡内的现金转入所谓的“安全账户”实施诈骗。市民接到类似电话时,可通过拨打110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甄别信息真伪,千万不可随意向不明账户汇款。

  二是购车退税类诈骗,占电话诈骗案件的22.2%。2月27日,江宁区的章某接到一自称车管所的男子电话,称其购置的汽车可以返还购置税2684元。章某遂在银行ATM机上按对方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转账,后发现银行卡上没有收到退税款,反而自己的1万余元被转走。

  警方提醒,不法分子诈骗的关键是诱骗被害人到ATM柜员机上进行操作,利用受害人对转账操作不熟悉,要求受害人在转账界面输入一组号码,然后再输入另一组“密码”(即转账金额)后完成转账诈骗。市民接到自称税务局、财政局等工作人员的电话时,要仔细核实对方身份,不要相信“天上会掉馅饼”,防止被对方牵着鼻子走。

  三是虚构绑架类诈骗,占电话诈骗案件总数的7.7%。2月24日,家住江宁东山街道的熊某接到电话,称其儿子被绑架,命其汇款10万元。熊某汇入1700元后,联系到儿子未被绑架发现被骗。此类案件中,不法分子往往随机拔打电话,如有人接电话,会试探性询问受害人子女情况,并进而谎称受害人子女已被绑架,要求立即汇款赎救,利用受害人的惊慌心理实施诈骗。

  快报记者 田雪亭

  通讯员 宁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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