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年8月30日
地点:滨湖区世纪明珠浴场附近
31岁的湖南新化籍青年袁某,妻子年轻貌美,2岁的儿子活泼可爱,然而一个朋友开价4000元托他运送“货物”到无锡的事,一夜间改变了他的人生。近日经滨湖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袁因犯运输毒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2万元,剥夺政治权利5年。
袁是湖南省新化县科头乡人,2008年8月27日下午3时左右,他接到一个电话,一个老乡出4000元要袁送一趟“货物”。当得知是送毒品海洛因时,他害怕了,但为了那4000元,袁还是赌了一把。同年8月30日中午,袁小心翼翼地把17粒重约190克的褐色颗粒海洛因“货物”包装好放入一纸袋内,从湖南省新化县乘上长途汽车,次日中午12时到达无锡。按照约定,袁在无锡市五爱路建设银行对面的11路公交车站与一男子邹某(已判刑)会面,将上述毒品交给邹某后乘出租车离开。当袁乘车到无锡市滨湖区世纪明珠浴场附近下车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当日下午4时,邹某也落入法网,并查获毒品220余克,经公安机关鉴定,含有海洛因成分。袁面对4000元的诱惑,一次失足,千里运毒,断送前程,毁了幸福,付出漫漫15年铁窗的代价。
蔡安民 曾祥 陈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