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聚焦全国“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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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套房贷”应等同首次购房
· 买房 现在出手还是再等等?
· 公积金 放不放开,放开多少?
· 这边共渡难关 那边铺张浪费
· 委员曝光房价成本 考问楼市顽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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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3 月 5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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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 放不放开,放开多少?
  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放开公积金贷款的限制也成为一些地方政府用来拉动楼市、刺激消费的手段。但对于公积金“放”还是不“放”,“放”又能“放”多少的问题,在今年的两会上,记者也听到了不同声音。

  放:

  子女买房可用父母的公积金

  广东省日前出台规定,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可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这成为广东拉动房地产业发展的一大举措。

  两会上,不少政协委员提出,为刺激楼市,公积金还可以放开点,建议进一步放宽公积金使用限制,例如提高公积金的贷款比例、减少首付比例、扩大公积金的使用对象等等。

  不放:

  公积金运行需要严加监管

  全国政协委员、厦门市政协副主席庄威说,近阶段,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一些地方对住房公积金使用采取了新措施,但其中的一部分新做法,加大了公积金的贷款风险。庄威提醒,如果经济和房价出现重大波动,这些贷款中产生坏账的比率便会增加。

  他建议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机制,委员会的运作情况要通过一定形式向缴存人公告。同时,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设立监事会,以加强对管理中心的财务监督,并定期向管委会报告,杜绝公积金被挪用或侵占。

  快报特派记者

  郑春平 都怡文 陈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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