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徐先生家窗外8米远的地方,正好有个变压器,入住新居两年来,变压器24小时持续不断的噪音给他全家带来了无尽的烦恼。徐先生不得不走上了投诉和维权之路,然而,两年来的投诉没有结果,于是他将南京市环保局告上了法院。可一场官司打下来,他才知道,自己最大的敌人不是噪音,而是尴尬的立法空白。
恼人噪音惹人失眠
徐先生是2005年拿到房子的,当时他就发现卧室窗外的正南方有个变压器,当时,他除了觉得这个变压器离家有点近之外,也没想太多,可是入住后,他发现问题大了。
“嗡嗡——”变压器工作的声音不高,但是这个声音却仿佛能穿墙破土。“家里就像钻进了一个24小时工作的大音箱!”徐先生说,越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噪音听来就越清晰。“失眠成了家常便饭,我和爱人的健康和工作都受到了影响。”担心孩子受到影响,他们不得不把孩子送到了爷爷奶奶家。
如今,徐先生说自己脾气大不如前,动不动就容易发火,而且还有神经衰弱的症状。“有时候明明是在一个安静的地方,但是耳朵里仍有那个变压器的声音。”
投诉未果状告环保部门
2007年6月4日晚,徐先生在家里实在听得烦了,便拨打了环保投诉电话“12369”。“变压器噪音吵得人睡不着了,你们环保部门管不管?”“建议您向电力部门反映。”徐先生想不通,这噪音污染的事,明明是环保部门管的,怎么让我自己去找电力部门呢?要找也是你们环保部门去找啊!
3个多月后的一天,恐怖的噪音让徐先生又失眠了。凌晨4点,他又拨通了“12369”。得到的是同样的答复。又过了几个月,他第三次投诉,仍然是同样的结果。
徐先生火了。他当即写了一封信寄给环保局,书面进行投诉。几天后,环保局给他寄去了书面回答,他们对不予受理的原因解释为:“对变压器噪声的投诉,我局近年曾接到过数起,也对个案进行过调查和监测,发现变压器正常工作时发出的噪声低于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投诉人投诉的内容不属于环保部门行政辖权范围。对此类投诉,我局均建议投诉人直接向电力部门反映,通过协商解决。”
“原来跟我家同样遭遇的还有不少人!”徐先生看完这个答复,气愤之极。“这声音已经严重影响到我的身心健康,还符合国家规定?”从事法律工作的他,决定要讨个说法。二话不说,他一纸诉状将环保局告上了玄武区法院。
“作为环境保护的主管部门,在接到投诉后不是积极履行法定职责,而是将职责推卸给市民,致使投诉的问题不能解决……”他在诉状中写道,并要求法院判令环保局履行法定职责,对变压器噪声扰民问题作出有效处理;判令环保局负责履行与供电部门协调处理变压器噪音扰民的问题。
低频噪音竟投诉无门
到了法庭打起官司来,徐先生才发现,要打这个官司,光有法律知识是不行的。从法律上来看,目前我国噪音污染方面的法律规定,主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而具体涉及到构成噪音的参考标准,就得看《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按照这个标准,变压器夜间发出的噪音大于40分贝,才构成污染。可经过测算,徐先生窗外的变压器在夜间只有30多分贝,符合规定。难道真是徐先生耳朵太敏感了吗?
光谈法律不行,还是先学点物理。原来,声音不仅有“分贝”,还有“赫兹”。分贝指的是声音的响度,而赫兹则是声音的频率单位。物理学告诉我们,听觉是人们的主观感觉,听到的声音实际是物体振动后引起的声波。不同的物体振动产生的声波不同,其重要原因之一是振动频率不同。频率是指物体每秒钟振动的次数,其单位用赫兹(Hz)来表示。
而变压器所发出的噪音,就是一种“低频噪音”。南京八一医院耳科医生王旭平说,低频声音在空气中传播时,空气分子振动小,摩擦比较慢,能量消耗少,所以传播比较远,通透力很强,能够轻易穿越墙壁、玻璃窗等障碍物。
王医生介绍说,低频噪声对人体不仅造成功能性损害,还可能引起器质性损害以及精神损害。它可直达人的耳骨,使人的交感神经紧张、心动过速、血压升高、内分泌失调。人如果长期受到低频噪声袭扰,容易造成神经衰弱、失眠、头痛、记忆力减退、综合判断能力下降。
徐先生家窗外的变压器,从响度角度来说,的确不是噪音,可是从频率来看,就成了不折不扣的祸害。遗憾的是,目前我国法律中,只有针对声音响度制定的标准,却没有针对频率的,这也就造成了徐先生的投诉无门。
[法院判决]
噪声标准出现空白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玄武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对于变压器等类似设备产生的环境噪声构成污染的标准,国家标准尚没有另行规定;对于变压器等类似设备产生的环境噪声达不到环境噪声污染标准的,也没有规定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如何处理。在这种情况下,环保局虽然有协调处理各单位之间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社会义务,但是并没有徐先生所要求的法定职责。
为此法院判决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目前,此案已经进入二审。通讯员 宣法
快报记者 马乐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