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2版:生活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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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3 月 5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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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撞人后 冒充目击者误导警察
  笔者昨日获悉,3月3日,苏州市交巡警支队虎丘大队仅用六个小时就成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件。

  3月3日零时50分许,虎丘大队接110指令,苏浒路惠丰花园门口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当事人吴某倒地受伤(后经送苏大附二院抢救无效死亡)。虎丘交巡警大队民警迅速赶至现场,发现肇事车辆逃逸,大队立即启动重大逃逸事故预警机制开展侦破工作。从现场发现的散落物比对后初步确定肇事车辆为一辆黑色广本轿车,同时在现场调查时发现一名“目击者”,自称目击了事故经过,肇事车是一辆黑色伊兰特轿车,沿苏浒路向南逃去。民警经过仔细甄别,发现此人神情紧张、目光游移,连续询问下,回答问题支支吾吾并离开现场。民警在惠丰花园保安处掌握到该“目击者”为通安人,有一辆黑色广本私家车,民警抓住线索不放,连夜展开侦查,经排查梳理,查到苏ERA638黑色广本轿车车主朱某与掌握的线索较为吻合。当民警赶到朱某家中调查时,发现朱某正是主动提供线索的“目击者”,民警要求查看其车辆时,朱某慌称车辆借给其表弟了。民警将其传唤后,在法律政策教育和强大心理攻势后,朱某对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交轩 王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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