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孩子的尸体找到了,是在邻居下水道里发现的!”近日,来自苏北的黄先生又给生活苏州打来了电话。今年1月8日,生活苏州刊发了3岁娃娃小烈涵失踪的事情,其父亲还悬赏十万元寻找,并报警处理。如今,3岁的小烈涵找到了,不过是在租房附近的下水道中发现的,而且已经死亡多日。这样的结局让黄先生一家悲痛不已。处理完儿子的后事,小烈涵的父亲开始找邻居讨公道,“儿子死了,我们家长有责任,但是下水道一直露在外面,主人就没有责任吗?”
儿子找到了,但是早已死亡多日
黄先生3岁的儿子黄烈涵是去年12月31日失踪的,当时一家人急坏了,搜遍了周边的河道,但是一直没有结果。直到1月12日中午,也就是小烈涵丢失后的第13天,黄先生房子旁边的一位房客正从一个下水道中往外刮污水时,突然发现了一只小手,仔细一看原来是失踪多日的小烈涵。
黄先生租住的房子是15号,而发现小烈涵的下水道属于13号房子,与15号只有几米远的距离。昨天上午,笔者在事发地见到了当时发现小烈涵的下水道,只见露在外面的是一个宽60厘米、长1.5米左右的水坑,大概有1米多深,里面全是生活污水。下水道连着13号房的排水口,外面还有一个简易的铁皮房盖在上面,水流就是从铁皮房下面流出来的。
孩子没了,一家人再也没有了欢笑
黄先生说,孩子失踪后,他曾经搜过这个下水道。“如果我当时能搜得仔细一点,哪怕朝里面看一下,就能找到儿子,可能那时候他还没有死,还能抢救过来。”说到这,黄先生的声音哽咽了,脸上的神情更加悲伤。
孩子已经死了,但是黄先生的生活没有安静下来。孩子丢失后,黄先生曾经收到了很多陌生的短信,都说孩子在自己手上。现在孩子的尸体找到了,但是仍然有陌生的短信发过来,要求黄先生汇款,然后就可以见到孩子。“原来当初那些短信都是骗人的,我还以为能找回孩子呢。”
儿子的尸体找到后,黄先生的妻子一直没有从悲伤中恢复过来,每天只是对着儿子的照片发呆。虽然强忍着悲痛把孩子火化了,但是家里从早到晚再也没有一点欢笑了。孩子虽然没有了,但是生活还得继续,由于怕妻子再次伤心过度,黄先生一家搬到了另一个地方,心想这样可能会好一点。到现在为止,黄先生的生意还没有开业,对未来也没有什么打算,他说要等心情慢慢平静了才能继续工作。
律师:邻居是否要赔要看是否有责任
“孩子淹死了,我们家长肯定有责任,但是这个没有盖子的下水道也是凶手。”让黄先生气愤的是,从儿子失踪到尸体被找到,13号房主也就是下水道的主人一直没有来看过他们,连一句安慰的话都没有说过,这让他的心里更加难受。
昨日,受黄先生的委托,笔者联系了苏州市王顺律师事务所王秦益律师,他获悉情况后表示,首先对黄先生的遭遇表示同情,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如果黄先生想对邻居进行索赔,首先要弄清楚邻居挖掘这个下水道是否合乎规定和法律,并是否尽到安全维护的义务,譬如设立防护栏和盖子,同时还要弄清楚这个孩子到底是怎么到这个下水道的,如果有证据证明孩子是自己滑落下去的,而邻居确实在挖掘下水道时违反了相关法规,肯定可以索赔,但是作为孩子的父母,即监护人也有一定的责任。
李胜华 王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