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中国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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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3 月 3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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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法”国开行干部获刑
  45亿巨额贷款曝出受贿丑闻

  “不懂法”国开行干部获刑

  “我不懂法律”这几个字似乎成了贪官们为自己开脱的最佳借口,国家开发银行干部胡汉成就是如此做的,而这个“不懂法”的银行干部,居然受贿550万元,帮企业贷款达45亿元之多。2日上午11时,胡汉成被北京市一中院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其同案犯任和生则获刑11年。

  案发前,胡汉成任国开行企业局风险管理处副处长。他和同案犯任和生关系很铁,两人均是湖北省黄坡县人,还是中学同班同学。任和生被捕前是北京嘉和嘉维画廊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曾任北京天中兰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而在此案中,“不懂法”的胡汉成,利用任和生的天中兰德公司,以向贷款申请人提供“咨询”收费为名,多次掩盖其受贿行为。

  可笑的是,在审计署对国开行的贷款项目进行审计,并发现河南蓝天集团向天中兰德公司支付咨询费之时,胡汉成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就向国开行纪委副书记汇报说,他曾向河南蓝天集团借款150万元,炒股后增至400万元,款项已全部退还该公司。在法庭上,胡汉成把自己向纪委领导汇报一事当做自首来辩解,但法院认为,胡汉成在汇报时没有如实交代受贿事实,且隐瞒了真实的款项数额,其行为不符合自首的构成要件。

  有了受贿所得,胡汉成开始“提高生活质量”,他在北京西山美墅馆购置了房产,并有了情人。据《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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