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救儿子一命,7旬老人多次徒步走进江宁区交警大队,向肇事者讨要医药费。然而,肇事者和他们一样穷,支付不起。
老人不甘心,他还是一次次往交警大队跑,午饭就啃两块烧饼。这位贫困父亲的无奈、无助,牵动了办案交警的心。昨天,江宁区交警大队民警吴志军联系上快报,为他处理的这起交通事故受害人,寻求社会帮助。
交警:
没钱治病,帮帮这对父子
吴志军介绍,受害人的父亲叫董克远,73岁。
1月10日18点50分左右,他的儿子董泽英,跨过江宁区东麟路的隔离绿岛,横穿至机动车道时,被一辆摩托车撞飞,命悬一线。
肇事者姓胡,他骑的摩托车没有牌照,而且车速过快。交警最终认定,双方在这起事故中,过错相当,责任同等。按程序,双方应该各拿一部分垫付医药费,但由于双方经济都很困难,董泽英欠费不少。
“事发后,老人开始一趟趟往交警大队跑。”吴志军说,为了省下1元钱路费,董克远每次都步行来交警大队,每次都要走1个多小时,跑了不下20趟。好几次,老人家早晨7点多钟就来了,呆到下午4点也不肯走,有时他会啃烧饼,有时连午饭也不吃,他一心只希望向肇事者讨钱给儿子治病,见到吴志军就问:“吴警官啊,我儿子怎么办啊?”
吴志军很想帮他,却爱莫能助。
吴志军说,在这起交通事故中,他们遇到的尴尬是,医院只给伤者做维持生命体征的基本治疗。肇事车辆没有参加保险。“从法律程序上看,我们确实帮不上忙。” 吴志军有些无奈。
肇事者:
我尽力了,实在凑不齐钱
“我也是受害人啊。”肇事者胡某眉头紧皱,使劲挠头。
37岁的胡某是江宁区麒麟镇人。2年前,妻子与他离婚后,他带着儿子靠打零工谋生。离婚时,他还有3.8万元没有还。眼下,儿子就要中考了,上高中的学费让他头疼。在这次车祸前,他的生活就捉襟见肘。
车祸后,他将3000元积蓄全部拿了出来,又向亲友借了6000元。然而,相对几万元医疗费,这显然是杯水车薪。
“这个月,我又攒了1000元钱,朋友答应再借4000元给我。”胡某说,他争取再凑5000元,但接下来他实在没办法了。
“我尽力了。”胡某说,在这次事故中,他也受伤了,脚肿得跟馒头似的,连鞋子都穿不上。此外,他的胸口被摩托车手把撞得软组织挫伤,晚上痛得不能睡觉。“为了省医药费,我不敢去医院,天天自己换药。”
交警在调查时,也发现胡某的不动产唯有那辆无牌、肇事摩托车。不过也值不了什么钱。
吴警官说,调查中他们发现胡某住的房子是集体土地性质,不能买卖,而且还在前妻名下。
受害人父亲:
没钱治疗,欠费不能出院
“你叫什么名字?在哪家工地打工?”无论记者问什么,躺在病床上的伤者董泽英都一脸茫然,只会摇头。江宁医院七病区孙主任介绍,在这次车祸中,董泽英脑部受到重创,留下了后遗症。
董泽英的腿也骨折了,医院建议他手术,但没钱,手术至今没做。孙主任说,董泽英断裂的骨头能否长起来,将来会不会残疾,一切都是未知数。
“这该咋办啊?”董克远老泪纵横,他掀开被子,指着儿子肌肉萎缩的腿,担忧地说:“这条腿恐怕不中用了。”
据了解,从1月10日入院以来,董泽英已欠费近3万元。
提到钱,73岁的董克远老人皱起了眉头。他告诉记者,他和老伴在家种庄稼,至今只攒下1500元积蓄,刚到南京第一天就花了一半。
病友们提到这对父子,都流露出同情,说:“太可怜了,两个人一天的伙食费只有6元钱。”
为省钱,董克远每天就在水泥地上铺块毯子,盖件军大衣睡觉。老人告诉记者,由于家境贫困,儿子一直没成家。
没钱治疗,欠费不能出院。董克远老人陪儿子呆在医院,他不知道这样的日子何时是个头。
省政协提案:
构建司法救助体系
“交通事故中,伤者救治费用先期预付问题,一直困扰事故处理工作。”吴志军介绍,江宁区每年约有1万起伤人交通事故,其中4000起,伤者救治费用先期预付协调困难。
去年下半年,江宁区公安局成立了“重大逃逸事故救助基金”。不过,对于董泽英这样的事故,并不符合申请条件。
吴志军希望记者能呼吁相关部门,立法解决这个问题。
记者了解到,江苏省政协委员、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周继业已就加强司法救助向省政协提交了一份提案,希望构建一个覆盖全省的司法救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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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报记者 钟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