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顶梁柱被杀害,杀人犯却无力赔偿,全家老小陷入绝境;遭遇车祸身受重伤,肇事车辆逃逸,受害者无钱医治命悬一线……在刑事案件中,当刑事被害人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时,就会出现“冤有头、债无主”的现象。如何避免这样的悲剧?在大胆摸索和反复论证后,无锡市检察院出台了针对特困刑事被害人的《救助条例》(草案)。上周,无锡市检察院检察长袁金彪,正式向无锡市人大提交了这个条例。如果不出意外,这个条例即将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得到确立,这在全国尚属首例。
解读
仔细阅读条例,无锡市检察院显然有备而来:在刑事被害人救助概念界定、救助原则、救助对象与救助条件、救助程序、救助金、法律责任等问题上都作了详细规定。记者找到参与起草条例的无锡市检察院研究室陈绍斌副主任,请他对条例中的热点问题一一解读。
什么是刑事被害人救助?
国家机关对符合规定的救助申请人给予的一次性经济救助。
申请救助要什么条件?
被害人在无锡遭受犯罪行为的侵害;犯罪行为侵害造成被害人人身重大伤害或者死亡;无法及时获得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被害人因救治原因造成家庭生活陷入严重困境。申请程序是什么?
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都是申请的受理机关。刑事被害人可向这三个机关中的任意一个提出申请,受理机关审查后如果确认受理,将在十日内作出是否救助的决定。如果决定给予救助,将通知民政部门,由民政部门拨款到受理机关账户上,受理机关将这笔款项发放给刑事被害人。
能得到多少赔偿?
救助机关将综合考虑刑事被害人的实际情况,决定发放额度。一般不超过1万元,特殊情况不超过5万元。“这个钱不是赔偿,仅仅是应急的补偿。”陈绍斌强调说。
实例
父亲掐死母亲
双胞胎女儿获救助
去年1月,无锡滨湖区发生了一起夫妻之间的命案。一对夫妇婚后关系不佳,丈夫因为经常被妻子辱骂殴打,心中一直怀有怨恨。一天凌晨,夫妻之间又因为琐事发生争吵,扭打中丈夫手持木凳将妻子砸倒在地,并用手掐住她的脖子致使妻子窒息死亡。此后丈夫被警方抓获。滨湖区检察院在办案时发现,这场夫妻惨剧的背后有着另一幕悲剧。原来,他们有一对正在读小学4年级的双胞胎女儿,案发后不得不和外公外婆一起生活,两位老人及两姐妹的爷爷奶奶年事已高,都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生活非常困难,根本无力承担两个孩子的学习及生活费用。
在查实上述情况后,滨湖区检察院依照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的有关规定,对这对双胞胎女孩给予了1万元的救助。
分析
这种救助需要相当财力
“无锡已经基本建成了全面小康社会,人均GDP在全国也在前列,完全具备这样的经济基础。”袁金彪自信地说。他在报告中预测:预计每年对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所需要的资金在500万元左右。
一年来,无锡检察机关参与救助了29个案件、35名被害人。实际受理救助申请31份,共发放救助金19.6万元。经过一年的实践,无锡检方心中有底了。“所以我们不担心申请救助的人太多导致财政吃不消。”
而在南京,不少法院和检察院都意识到了救助特困刑事被害人的意义,也有的在实施。但出于种种担心,他们不愿公开。一位法院副院长介绍了“三个困惑”。“一是没制度,现在谁也不知道具体怎么救助,只能是摸索。二是我们的经费是靠财政拨款,救助得太多吃不消。三是担心这事一公开,很多明明不该被救助的,也来缠着要救助。”快报记者 马乐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