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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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的穿的用的全是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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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3 月 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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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牛女贼”吃的穿的用的全是偷的
  通讯员 李颖慧 快报记者 李梦雅

  发自雨花台区检察院

  

  她大字不识一个,却靠着胆大心细令所有同行为之震撼,因为自打她出道两年来,几乎是所向披靡,只要是她想偷的东西没有偷不到的,而且这个农妇家的日常开销从来没有花过钱,凡是家里要用的,都直接从商店“拿”。

  农妇喜欢做小偷

  这个疯狂的小偷叫姜玉花,今年38岁,湖北人,文盲。两年前,姜玉花从湖北老家来到南京打工,一开始,她跟随老乡在一建筑工地上干活,上班没几天后,姜玉花就嫌苦,一心想找个轻松又赚钱的工种,这时,另外一个老乡带给了姜玉花一条“生财之道”:偷。

  姜玉花是个不愿吃苦的人,在跟随那个老乡出去“转悠”几次之后,她也就喜欢上了这份“工作”,而她胆大心细,很快就把老乡的绝技都学到了手,甚至更胜老乡一筹。两人相互配合,相互掩护,配合非常默契,姜玉花更是练就了出手迅速的本领。

  连牙膏卫生纸也偷

  靠着这门“技术”,姜玉花和老乡辗转于各大商场、菜场、超市、批发市场、地摊,凡是家里用得着的,她统统将这些东西装进随身携带的两个大包中。

  据姜玉花交代,她所偷的东西都是家庭必需品,她从来都不卖,都留着自己用。“我家里的洗发水、牙膏、卫生纸、护手霜,吃的菜、味精,我穿的衣服、鞋子等等,都是我拿来的,我也记不清楚了,基本上值钱的东西我都会去偷,不值钱花钱特别少的我才会去买。”姜玉花说。一年后,老搭档因有事离开了南京,姜玉花想着以后单干没人配合会有风险,便和其他几个兼职这行的女老乡重新组织了一个团队。

  带同伙偷衣全被抓

  有一天,姜玉花和新成员一起准备到夫子庙大市场去转转,可是她们上错了公交车,到了龙翔服饰城。“错了就错了,反正都是偷东西!”姜玉花说完便吆喝着同伙们进去。到了一楼一家皮草店里面,姜玉花一眼就看中了一件灰色的皮衣,同伙桂花上前去和老板打岔,姜玉花一把抓起衣服塞进了大袋子里。偷完后,几人又到了二楼,不巧桂花偷东西速度太慢被人发现。没过一会,几个人统统被抓了起来。

  落网后,姜玉花老实交代了偷牙膏牙刷之类的日常用品的罪行,但由于找不到失主,也没办法认定。最终,姜玉花因盗窃那件价值两千多元的皮衣被雨花台区检察院起诉。前不久,一审法院判她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一千元。“唉,我这些年虽然偷东西,但是也没卖钱,哪来的钱交这么多罚金啊!”判决之后,姜玉花还向检察官抱怨。(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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