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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2 月 28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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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饰政治
  明洪武元年的某一天,在都城南京,一群军人、游民,一时兴起,将靴子的高帮截短,并用金线装饰,足蹬短靴,穿着鲜艳华丽的服装聚在一起玩耍。突然,街上蹿出一帮公人,一把铁链将这些人锁住,带到石城兵马司。经过上报朝廷,这些人最后均落得一个被卸了脚的可悲下场。

  从历史记载来看,朱元璋执政的几十年中,亲自对服饰制度进行了十几次定制、修订和增补。这种服饰制度,主要规定哪个等级的人可以或是不可以穿哪种颜色、质地和样式的服装,佩戴或是不能佩戴什么样的饰品。比如皇帝亲自规定,老百姓穿的长袍,离地面要有五寸,袖长过手六寸,袖桩宽一尺,袖口宽五寸等。不论穿衣服的人的个头大小肥瘦,都得用这种统一的尺寸;而监督管理的官吏们,要去丈量每个人的袖口宽窄长短是否合乎规定。违反朱皇帝的服饰制度是要受重处的。

  老百姓穿衣打扮也由国家制度管着。古代中国一直有较为严格的服饰制度。但是,把朝野官民妇孺所有人的衣着纳入国家制度,对违反者给予断肢割鼻严厉处罚的,到朱元璋是登峰造极。朱皇帝也十分清楚,在服饰中加入和强化意识形态,也可以反过来强化他的绝对皇权。

  朱元璋的服饰制度,继承和发展了利用服饰来规范上下贵贱等级的传统,但更有创新和发明,就是更加强化了对良贱的区分、对贱民的歧视和压迫。朱皇帝规定,开妓院的男子只能戴绿巾,妓女只能戴黑色的帽子,身穿黑色褙子,出门不许穿华丽的衣服。后来又禁止教坊司乐妓戴帽子穿褙子。朱皇帝还规定,作为贱民的丐户,包括优伶、舆夫、鼓吹、剃头、抬轿的人,“男不许读书,女不许缠足”。在朱元璋看来,缠脚是上流社会妇女的特权,贱民缠脚,将会混淆社会中良贱的区别,僭越了身份,使等级秩序失去了外在的标志。

  朱元璋也有大力提倡的东西。一位叫杨维桢的儒生,把一种头巾取名为“四方平定巾”,献给朱元璋。朱元璋大喜,传诏颁行天下,命令天下儒士、生员等读书人必须经常佩戴,“四方平定巾”就成为钦定的读书人专用头巾。因为皇帝喜欢这类好听的名目,人们还把一种瓜皮帽取名为“六合统一帽”,把一种网巾称为“尽收鬃中发华”,这样的帽子和网巾,自然也是皇帝下诏全国必须顶戴的东西了。

  朱元璋的服饰政治,在他的继承者们的身上有所松动。因为明朝是一个商品经济很发达的社会,纺织、印染、服装加工等手工业越来越发达,服饰时尚也在士绅和商人中兴起了。

  服饰政治及其意识形态显然是逆时代潮流而动,通过服饰区别官民良贱的服饰政治就出现危机。这使儒家官员痛心疾首,纷纷向皇帝上书建言,要求“严服饰之制”。末代皇帝崇祯上台后,就听从一位叫梁天奇的官员的建议,下令北京的巡城逮捕那些穿金戴银的民家女子,以整顿风纪。崇祯当政时正处在一个内忧外患的岁月,面对此种严重形势,皇帝却选择大肆抓捕穿着违制的女子,这如果不是表明皇帝热衷服装政治走火入魔,就是表明这个皇帝弱智透顶,不分轻重缓急。无怪乎他无法避免亡国上吊的悲剧命运了。(梁发芾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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