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的兵马俑里大量的士兵头上戴着一种小圆帽,考古人员证实,这是一种麻布做的头巾。
军官模样的戴着牛皮做的板状帽子。更多的士兵则把长发盘在头上,挽成一个个发髻。无论是士兵还是军官,秦军一律不戴头盔。
2000多年前,秦国一位县法律秘书“喜”为人们探索这个谜提供了一条线索。“喜”曾经3次从军,他用竹简记录了秦军攻打邢丘时发生在部队中的案件。两个秦兵在战场上为了争抢一个对手首级竟要自相残杀!秦统一中国前135年,改革家商鞅为秦国制订了一套严苛法律。商鞅规定:秦国的士兵只要斩获敌人一个首级,就可以获得爵位一级、田宅一处和仆人数个。斩获的首级越多,获得的爵位就越高。
在秦军将士的眼中,敌人的头颅就是换取地位和财富的等价货币。
“喜”的竹简上还有这样的记载:秦军在战前和战后,都要大量饮酒。酒使所有的士兵有一种奋勇杀敌、建功立业的冲动。似乎只有一个理由可以解释这种不顾性命的行为,过于沉重的头盔和护甲妨碍了他们杀敌晋爵。这些陶土做的战士向后人传递的是秦人强烈的尚武精神。秦人有先进和强大的攻击武器,却不注重装甲,这是全军的规定还是士兵的自觉行为?或许是来自秦人好战本性的一种上下共识?在没有确凿的证据之前,人们只能进行推测了。
(厉男 来源:老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