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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2 月 27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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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第一单经适房买卖过户
  “办了一上午,终于搞定了。”快报20日报道南京“经适房买卖开出第一单”后,昨天办理这桩买卖的中介公司告诉记者,房主交纳87278.45元的收益金,买房人于当天顺利拿到房产证。

  南京市转让的首套经适房位于雨花台区景明佳园小区。南京市房产局相关人士表示,这套经适房今后土地出让年限往后再推70年,不包含原房主买房的5年时间。

  “另外还有三单正在审核之中。”南京市房产局相关人士透露说,其中一单是“内部循环”,买房人是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市民,房主以原价出售后,不用交纳任何收益金,依然可以继续享受住房保障政策。而对于经适房上市转让,房产部门提醒房主应该慎重考虑。“经适房申购只有一次机会,不重复享受。”快报记者 尹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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