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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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2 月 26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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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出生第二天被输错液
医院写说明称“如有事愿负责”;戴先生还是不放心,孩子有后遗症咋办?
  女儿出生4个多月来,南京市民戴先生的心一直悬着——女儿刚出生就患有囊肿,第二天在南京一家医院治疗时,竟被医院挂错水。医院为此开出一份盖有公章的说明,称“若因输液引起患儿损失,病区将负责”。这份说明并没有让戴先生放心,“谁知道会不会给孩子留下后遗症?如果有的话,将来医院还会负责吗?说明的有效期有多久?”

  新生女婴连遭厄运

  去年11月17日,戴先生妻子在南京市某医院产下一名女婴,初为人父的戴先生还没来得及高兴,医生的话就让他的心情跌入谷底。“孩子脖子上长了一个囊肿,必须尽快治疗。”在医生建议下,戴先生当天下午就带着女儿转到另外一家医院,办理了住院手续,跟一个6个多月大的男孩邻床。

  “事情就出在第二天。”戴先生说,18日下午1点左右,护士来到病房,为女儿输液。“当时我很忙,只有保姆在一旁看着。”戴先生说,傍晚六七点时他才来到病房,“这时发现女儿全身都在发抖,并且大声哭喊。”戴先生感觉女儿哭得很不正常,赶紧找来值班医生。

  “医生说正常,但我不信。”戴先生开始细心检查药品,结果发现,女儿正在输的塑料包装的药液标签上,竟然不是女儿的名字,要命的是这袋药水已经快输完了。

  医院开说明:愿负责

  戴先生再次喊来医生,“没想到,他看到后竟一把将标签撕下。”不过,戴先生多了个心眼,他已经将标签上的药品成分一一记下。“医生开始说,是名字写错了,但后来承认,是护士挂错了水。”这袋错挂的水,原本是临床的男婴的。随后,医生赶紧给戴先生的女儿换了药。女婴全身发抖的症状开始缓解,哭喊也平息下来。

  虽然看起来女儿似乎没事了,但接下来几天戴先生心里却忐忑不安。“错挂的水,成分里有氯化钠和氯化钾,我专门到别的医院问医生,他们告诉我,这些成分对孩子的心脏不好。”

  女儿出院前,戴先生找到病区主治医生,要求对方能够证明,女儿挂错水不会有事。“结果他们给我写了这份说明。”记者在这份“说明”上看到,“患儿于2008年11月18日输入小儿aa60ml,10%氯化钠3ml,10%氯化钾3ml……电解液一组,若由于输入该液体引起对患儿的损失,由××医院×病区负责”,下面盖有该病区的蓝色公章。

  医生称“不关记者事”

  虽然拿到这份“说明”,但戴先生仍忐忑不安。他看着襁褓中的女儿,担心地说,“孩子才几个月大,谁知道那些药会不会给她留下后遗症?如果有,又是什么时候才体现出来?到时候医院还会负责吗?这份说明的有效期能有多久呢?”

  带着戴先生的这些疑问,记者昨天下午来到这家医院,联系到开说明的医生。但一听记者要采访戴先生女儿挂错水的事,这位医生立即表示,“有什么事,我跟家长直接沟通,不需要记者来。”

  记者坚持要其说明当时的情况,但对方一直反复重申,可以跟家长沟通,“不关你们记者事。”最后,医生要求记者先联系院方,不过,“就算院方答应安排你们采访,也得看我愿不愿意。”记者随后联系该医院相关部门,但直到下午4点半,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快报记者 常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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