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龚甬钰 记者 吴杰)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中年妇女张某擅自为孕妇做终止妊娠手术,致其子宫切除,鉴定为重伤。日前,张某被无锡市滨湖区法院以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张某来自江苏盱眙,在未取得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执业证》的情况下,于2008年9月至10月期间,在滨湖区华庄街道旺安村其开设的私人诊所内,为孕妇魏某多次做胎儿性别鉴定,并告知魏某所怀胎儿系女性。2008年10月1日,双方商定以1200元的价格,由张某为孕妇魏某实施终止妊娠手术。结果导致魏某子宫破裂伴感染,因子宫损伤无法修补只得切除。经鉴定,魏某伤势属重伤。案发后,张某赔偿了魏某经济损失17万元。
庭审中,张某自愿认罪。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张某的家属案发后给予被害人经济赔偿,张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庭审中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