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6版: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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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业振兴规划细则出台
· 戴姆勒与福田汽车牵手
· 通用汽车提交重组计划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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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2 月 25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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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姆勒与福田汽车牵手
  2009年1月29日,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戴姆勒股份公司在德国柏林共同签订了《商用车合作协议》。温家宝总理与德国总理默克尔等领导人出席了签字仪式。双方约定首先在中国设立一家中/重卡合资公司,然后在全球其他新兴市场寻求其他类似合作项目。

  与以往中国汽车行业传统的合资合作相比,戴姆勒与福田汽车的合资迈出了新的一步——中国合资公司是双方全球合作业务的运营中心,即为双方全球合作业务的管理决策、研发、生产、供应链管理、营销管理等中心。未来合资企业生产的欧曼品牌产品可以通过戴姆勒的销售体系进行海外销售;同时国产的戴姆勒重卡发动机可以装备到欧曼重卡上,提升欧曼重卡在中国以及新兴市场的竞争力,从而可以实现合资双方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的互补和利益分享。合资公司成立后,福田汽车联合戴姆勒共同进行海外投资,可以规避中国汽车企业在国外市场设厂时经常遇到的贸易壁垒和障碍,从而能够及时把握有利时机占据海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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