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发言
河北省永年县11名干部在开会的时候打瞌睡,其中七人被免职,其余四人被警告或处分。(2月23日《河北青年报》)
对于这样的处理,叫好之声不绝,人们多数认为永年县县委有魄力,工作雷厉风行。不过,我倒是以为,这有些矫枉过正了,甚至很有些“人治”的味道。翻遍任何一条法令,也见不到“打瞌睡要免职”的规定,“官大一级压死人”的现象这本身就是一种“人治”的表现,似乎与法治社会的目标有点距离。我们也不免怀疑,这其中有没有下级打瞌睡拂了上级官员面子的原因。向来,对于一些官员来说,“不恭”也是罪。
还有更搞笑的问题。为什么同样是打瞌睡,有的人就免职,有的人只给个警告呢?难道被警告的三位仅仅是瞌睡,被批评的一位已经睡着了,被免职的不仅睡着还鼾声如雷?如果打瞌睡本身是被处分的原因的话,那么区别对待又该如何解释?难道是对他们前夜“工作性质”不同的区别对待?
人治之所以被历史潮流抛弃,就在于它的巨大不确定性——它可以超越程序为善,当然也可以超越程序为恶。开会打瞌睡当然不好,但处理问题官员也要讲个有法有据,如果仅仅是凭当时领导的个人喜好就免职或警告,那么我们就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在这种根深蒂固的人治思维下,仅凭领导一人之喜好,一些问题官员带病出山,就不会是新鲜事。(靳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