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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符合5条件可申办“落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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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2 月 24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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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布“居住证转户籍”办法
同时符合5条件可申办“落沪”
  备受关注的“上海居住证转户籍”有关政策内容正式公诸于众。23日,上海市政府在政府网站上公布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就所需条件、轮候规则、申办方式等作出具体安排。

  有关政策的适用对象为来上海创业、就业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境内人员。《试行办法》提出,这一政策的目的是深化户籍管理改革、完善居住证制度、吸引人才来沪。上海福卡经济预测研究所副所长何万篷认为,目前400多万持居住证的“新上海人”,是上海建设不可或缺的力量,居住证能够转户籍,无疑是对数以百万计的中间群体的极大鼓励。

  根据《试行办法》内容,上海市居住证转户籍的核心条件,主要为5个“申办条件”,持证人员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这5个条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缴纳所得税;在上海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这项政策同时规定,部分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可优先申办上海常住户口。譬如,在上海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者,可不受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在上海远郊地区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的人员,如工作满5年,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等。据悉,该政策自2月12日起试行,试行期为3年。

  ■综合新华社

  农民工群体何时

  有望“落户”上海?

  “规则是人人平等的,未来达到要求的农民工,也将能‘入围’得到转上海户籍的资格。”上海公共行政与人力资源研究所公共行政研究室主任张子良解释说。近年来大量来沪农民工在上海定居并取得居住证,但其中仅有少部分人参加了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相信随着上海社保“户籍壁垒”的打破,实现农民工“落户之盼”的曙光,也将更加明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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