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0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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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2 月 24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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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几个月就被叫停 血汗钱打水漂
房屋转租纠纷困扰几十位美美时尚广场经营户
  求助人:珠江路224号美美时尚购物广场经营户

  求助内容:我们几十个经营户与北太投资公司签订店铺租赁合同,房租交到了年底。奇怪的是,我们两次收到创维数码置业公司和南京印刷机械厂联合发的函告,称该楼是他们的产权,租赁合同无效,我们应无条件撤出。明明是幢问题楼,怎么还出租给我们?我们强烈要求三房东退还租金、赔偿装潢费等损失。

  【记者调查】

  店铺租赁合同被指无效

  昨天,记者来到该购物广场,4个楼层的经营店铺空荡荡的,店门紧锁。许多经营户聚在一起,倾诉被忽悠的过程,“我们东挪西借,投资好几万元血汗钱,本打算好好做点生意,哪知道竟然是幢问题楼,亏大了。”

  经营户盖先生拿出当初的租赁合同,是去年8月24日他与北太公司签订的,10多平米的店铺,一年租金2.1万元,押金5000元。他交完钱后,购物广场于去年10月8日开业。北太公司承诺,大楼电梯安装到位后才算房租。因电梯迟迟未装,从今年元旦起才开始算房租。

  正当盖先生一心一意经营生意时,今年元月7日,却收到创维数码与南京印刷机械厂发来的函告,称“北太公司及经营户侵占我公司房产所有权,去年9月27日已发函给北太公司,明确指出南京信息管理学院的转租行为是非法无效的,要求北太公司立即停止非法侵占。经多次交涉,北太公司一直未予答复且未停止侵占,现要求于元月10日前无条件撤出,并赔偿损失。”

  收到这份函告,盖先生明白发函者才是大房东。2月18日,又收到大房东的《再次函告》,“我公司已中止了与信息管理学院的租赁合同,北太公司及经营户的经营活动是非法的,应立即无条件撤出。”

  与盖先生一样,几十位经营户都收到了这两份函告。辛辛苦苦将店铺装潢好,经营才几个月就被叫停,都伤心得不得了。

  层层转租带来巨额损失

  南京印刷机械厂负责此事的徐先生向记者道出此事的来龙去脉。珠江路224号房产原是他们的厂房,2002年出租给南京信息管理学院,出租期限十年。2003年,印刷机械厂被创维数码公司并购。在没有得到印刷机械厂、创维数码同意的情况下,信息管理学院擅自将房屋转租给北太公司。北太公司又搞起美美时尚购物广场,出租给几十位经营户。

  “房屋产权是我们的,信息管理学院不经我们同意,就转租出去,这是违法的。因此,我们已中止了与信息管理学院的租赁合同,要收回房屋,并于去年9月27日就发函告知了。”徐先生说。

  既然去年9月27日北太公司就收到函告,为何于去年10月8日还开办美美时尚购物广场呢?记者昨天走访了北太公司的史先生,他又有一种说法,“去年9月27日我们根本没有接到什么函告,直到今年元月13日才接到函告,才知道这房屋有纠纷。”

  转租纠纷令广大经营户损失惨重,一位十字绣的经营户共租下3个店铺,交了6.3万元租金、1.5万元押金,还花了钱装潢。现在突然要无条件撤出,他傻眼了,“开业才几个月,生意还没上来,一点回报都没有,就这样关了?”

  生意做不下去了,经营户十分郁闷。他们强烈要求北太公司退还租金、押金,赔偿装潢费用,并给予经济补偿。

  目前此事还在处理中。

  (裴先生报料奖100元)

  快报记者 赵守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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