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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2 月 23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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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猫猫”调查为何遭大多数网友质疑?宣传部公布QQ记录证明选拔没猫腻
副部长:这个调查报告我也不满意
疑问三

疑问四

疑问五

疑问六

  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右)和网友“风之末端”

  “躲猫猫”事件本身的争议还远远没有结束,网民及社会人士组成的“躲猫猫”民间调查又掀起了新一轮的关注高潮:达七八成以上的网民,对于这次由云南省委宣传部发起的调查活动及得出的《调查报告》表示强烈质疑。

  “没有质疑就不正常了。这次民间调查虽然非常仓促,但是,我认为满足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及监督权的初衷还是一样达到了。”昨日下午,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和调查委员会主任“风之末端”受邀前往云南网,在线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回答了网友们就“躲猫猫”调查所提出的大量尖锐的问题。通过二人所回答的内容,和在线交流结束后接受国内外十几家媒体采访所给出的说法,围绕在“躲猫猫”调查周围并备受诟病的诸多疑问,一一清晰起来。

  通过网友的人肉搜索,在8名网民和社会人士的调查人员中,作为媒体从业人员的“风之末端”“边民”和“温星”均被曝出掩盖真实身份,而以网民身份参与其中。“他们同时也是本土知名的网民,都在我的QQ群里面,而和我之间,也可以说是网友的关系。”伍皓解释称:关于组建网民调查委员会调查“躲猫猫”的想法,他最早是在自己的工作QQ群里提出来的,此三人在第一时间就报了名,之后,还打电话到新闻处,正式地再报了一次。因此,这三人入选调查委员会,从选拔程序上来说,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为证明三人入选的过程,伍皓向在场媒体记者提供了当时的QQ群聊天记录。

  “现在网络上有这么多的质疑,我觉得都是正常的,在我看来,这次民间大调查的初衷算是已经达到了,那就是已经在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及监督权的初衷还是一样达到了。”伍皓说,对于参与此事的网民和社会人士,他其实是充满感动的。“一开始,我非常担心没有人响应。为什么呢?这是一个完全义务的工作,没有任何报酬。我们不是想证明什么,而是实现在公民的参与权上迈出新的步伐;而是为了打开一扇窗,让真正的网民、公众参与到公共事件知情权当中。所以我当时最担心的是没有人参与,因为没有任何报酬,完全是义务的。同时面临很大的风险,这个调查是又苦又累的,他们的调查到底会有什么样的结论,这都是有风险的。有可能还要被其他人谩骂,像在其他事件里面都出现过这个情况。”

  疑问一

  为何组织网民调查“躲猫猫”

  伍皓:“躲猫猫”这个事件本身是刑事案件,但因为警方给出的结论不能让人信服,所以引发成公共事件。很多网友质疑,为什么这次调查委员会是由宣传部门,而不是由政法机关来组织。我想大家把这个事情的性质误会了,我们最初的想法是,演变成公共舆论事件以后,公众对这个事实真相渴求非常急迫,所以对于我们宣传部门有责任帮助公众了解真相,尽可能还原真相,这是我们宣传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所以我们组织了网民和社会公众参与的调查委员会,目的不是代表司法部门查案、办案,我们也没有法律意义上的授权。但是,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我们尊重网络民意,从这个角度协调司法部门,让公众、网民参与到案件的侦办过程中,进入案发的现场,最接近地去了解真相。

  疑问二

  网民调查员是如何选拔的?

  伍皓:这些成员是从报名的1000多名网民里选出来的,也不能说他们就是网民的代表,只是说我们通过这种扩大公民参与热点公共事件做一种尝试。我们邀请了一些网民来参与,因为报名的人很多,我们不可能做到满足每一个人前往现场的愿望。

  我没想到的是网民反应这么强烈,这么敢于承担社会责任。这又给我们带来另外一个难题,如何从这一千多网民中选择。我也没参与,最后是新闻处来处理的。现在想起来当时还是有考虑不周到的地方,我当时就想要兑现这个承诺,新闻处把整个名单发给我看,文件上是我亲自加上去的:“调查委员会主任是‘风之末端’,副主任是‘边民’”。现在想来可能考虑得不太周全,应该是这个名单确定好了以后让名单里所有人来选举主任。如果通过选举的形式可能就更公开、透明,更加有利于这次调查活动,可能就会消除一些网民的疑虑。

  为何没看到嫌疑人和监控录像?

  伍皓:此前我曾在协调会上专门跟政法机关、公安机关沟通,我觉得要向公众开放,就要做到100%的开放。但是我确实没想到会有一些不可逾越的法律障碍。调查委员会要会见(伤害并致死李荞明的)嫌疑人,公安部门表示接受,但检察机关提出检察意见,说这个已经超越了法律的规定。监控录像也是检察机关提出来的,觉得是法律不允许民间人士调阅。我在QQ上跟风之末端谈过,说碰到这种障碍你们应该跟我通气,我可以协调县里特事特办。他说:如果打电话给你,会不会让人觉得我们是在宣传部的操控下行事?

  协调会上我们是达成了共识,但是我们这个决定超越了法律的界限,但我们公民参与进来本身就已经迈出了很大的一步,当然我们确实还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媒体调查员是宣传部的“托”?

  伍皓:我们宣传部只是搭建了一个平台,让这些网民代表能进入到大家共同关注的公共事件的现场。但是我们宣传部门并没参与进来,所以我们当时没有做任何的准备,包括他们的调查过程我们都不干预。

  宣传部门没有必要去找“托”,使自己引火烧身。我觉得我们对网络的舆论一定要尊重,尽管是只言片语,但是网民发表的毕竟是经过思考的,这是一种思想,所以我们要尊重。

  让更多媒体从业人员参与进来,我觉得既可以把他看到的事情客观公正地记录下来,同时还能传递给更多的民众。但恰恰正是媒体参与太多反而成了大家质疑的焦点。这给我一个很大的震撼,不仅我们政府的公信力在下降,我们媒体的公信力看来也很成问题。所以我下一步要狠抓媒体的公信力,让我们的媒体真正能在社会公众中提高公信力,公信力才是媒体的生命。

  为何决策次日就

  仓促展开调查?

  伍皓:这个想法确实来得比较仓促,因为那两天我一直在开全省部长宣传会议,没有时间上网,18日晚上会议结束以后,我打开电脑一看铺天盖地都是“躲猫猫”,所有的人都想知道这个事情的真相。我第一反应就是我们宣传部门的职责是不能让真相“躲猫猫”,我们要让真相“亮堂堂”。而且网民对警方发布的死亡结论不信任,或者说一边倒的都是质疑,令我也很好奇,我也想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当时的第一反应就是要尽快地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第二天一早,我就邀请政法机关的同志,有政法委的、公安厅的、检察院的同志。为什么要请他们?也是因为一些网民说不能让警方自己调查自己,需要检察机关的介入。我说:网络的事情还是用网络的办法来解决,这样才定下来,请社会公众和网民来参与对整个办案过程进行监督。

  我们当时是为了尽快地发现真相、呈现真相,所以整个过程安排特别快。公安、政法部门的同志说时间太仓促了,来不及准备。我说真相不需要准备,越准备越无法找到真相,就是要来不及做任何准备,所以仓促是这么来的。

  调查报告为何

  没给出“真相”?

  伍皓:实事求是地说,《调查报告》我并不满意,我只给这个报告打80分,我觉得,调查委员会还是应该作出自己的判断和结论才对。尽管如此,实际上我们最初参与的目的和舆论监督的目的是达到了。通过我们这次活动,至少我们对司法部门监督产生了效果。有了公众和网民的参与以后,司法部门办案子就不会像以前那样拖几个月,他们也会更加公开、透明和公正地来执法办案。如果他们再“躲猫猫”肯定会遭受更大的舆论压力。所以我们相信通过这次活动很好地实现了舆论监督,也实现了公民的参与权,也实现了监督权。

  风之末端:在知道自己成为调查委员会成员的时候,我们都有一些现在看来是很美好的想法,就想通过我们的调查能够挖出这个事情的真相。但之后我想,如果我们真的能调查出这个真相来,是否意味着公检法这些机关就没用了,出了事来个网友调查真相就行了。

  网友和任何一个人一个部门一样,不能享受逾越法律的特权,这个无奈也是心服口服的无奈。这样就要调整自己的思路,在这个想法达不成的时候,我们还要按照原来的预定程序继续进行。由于民间身份的制约,也由于我们不曾被赋予任何特权,我们调查中所能掌握到的资料是有限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怎么可能下一个结论,并给出一个所谓的“真相”呢?据《生活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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