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求助】
家住白下区的市民张先生向快报求助,“我的老婆跟人跑了。现在我想离婚可找不到人,该怎么办?”
【记者调查】
年近40岁的张先生满脸愁容。他告诉记者,前年自己经人介绍,与一名贵州籍的打工妹小卢相识。小卢不到30岁,人能说会道。两人很快登记结婚。岂料婚后半年,他就发现老婆的行为有些异样。“起初发觉她常常拿着手机发短信,后来就发展到半夜才回家,一问就说是加班。”没多久,关于小卢外遇的风言风语就在小区里传开来,两口子为此频频吵架。
去年初的一天,小卢带着家里的存款和细软,不辞而别。随后半年,张先生四处寻找,可一无所获。邻居和亲友们对此议论纷纷,觉得小卢很可能是跟外遇对象“私奔”了,这使得张先生压力很大。“现在我想申请离婚。可听说法律有规定,离婚必须夫妻双方都同意才行,那我该怎么办,难道要这样过一辈子?”
对张先生的遭遇,同创伟业律师事务所律师钱锦斌认为,在配偶下落不明的情况下,他仍然可以起诉离婚,但需要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所谓“公告送达”,就是通过在法院公告栏、小卢原住所地张贴公告等方式,向她提供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信息。公告60天后,法院将视同小卢已知情。“如果此时她还没出现,法院将缺席审判。判决书依然以公告方式送达给她。不过这两次公告的费用都要由张先生承担。” 快报记者 沈晓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