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版:民事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汽车牌照丢失
竟用纸板自制
· “90后”妈妈 抛家弃子会网友
· 舞伴另觅“新欢”
老汉吃醋大打出手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9 年 2 月 21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上一期  
 
3上一篇  
    论坛 博客 推荐  
舞伴另觅“新欢”老汉吃醋大打出手
  快报讯(记者 王觅)一位是60多岁的老汉,一位是30岁出头的少妇,昨天下午,这两人在南京市浦口泰山新村派出所吵得不可开交。原来,两人本是舞友,并相约做“永远并且唯一”的舞伴。后来女方“失约”,老汉一气之下将女方打伤。

  30多岁的晓梅身姿姣好性格活泼,去年,她在浦口一家歌舞厅跳舞时,结识了年纪比她大一倍的陈三。陈三虽然年纪已经60出头,但常年混迹娱乐场所的经验,使得他看起来风流倜傥,并且舞技非凡,是附近闻名的“舞王”。

  晓梅虽然生得一副好身段,由于之前不常出入歌舞厅“缺乏锻炼”,舞技很蹩脚。陈三看中了年轻貌美的晓梅,主动上前邀舞,并大献殷勤,这让没见过什么世面的晓梅受宠若惊。那晚,两人意犹未尽地从歌舞厅出来时,已经熟络得像是老朋友。陈三拍着胸脯对晓梅说:“我舞跳得好是这里公认的,以后你每次来我只带你跳,保准你舞技突飞猛进。”

  从那以后,晓梅三天两头从城里往浦口跑,目的只有一个:找陈三跳舞。随着时间推移,两人关系日渐亲密,在本地跳舞已不尽兴,陈三每次到周边地区“赶场子”,都会叫上晓梅一道,两人甚至约定做“永远并且唯一”的舞伴。在外人看来,这年龄悬殊的两人俨然已是一对情侣。

  然而今年1月,两人常去的浦口那家歌舞厅里,一个十分活跃的年轻小伙不知不觉也成了常客。陈三很快发现,晓梅对自己的兴趣迅速消退,转而放到那个年轻英俊的小伙身上去了。陈三心里很吃醋。

  年前的一天晚上,正当晓梅和小伙陶醉在舞步中时,怒火中烧的陈三终于按捺不住,冲上前去将小伙打倒在地。让陈三更难接受的是,在当时“两男争‘宠’”的情形下,晓梅的一言一行竟然向着相识不过短短几天的年轻小伙,被醋意冲昏头的陈三冲上前将晓梅打伤,直到民警赶到才将其制止。

  昨天,调解数次都未达成一致的两人再次来到派出所,商讨伤势检查的医药费事宜,然而一言不合,两人在派出所内又大吵起来。经过民警的耐心调解,最终才达成一致:两人各自承担一半医药费。对于这两位都有家室的“一老一少”,民警随即分别进行了批评教育。民警表示:应以家庭为重,不要因娱乐“弄假成真”,伤及他人和家人。

  (文中人物为化名)

  (刘先生报料奖50元)

3上一篇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