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版:都市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小伙来宁会网友惨遭割喉
· 居民冒雨排队,消费券提前发放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9 年 2 月 20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论坛 博客 推荐  
原定今天发放,没想到他们热情这么高
居民冒雨排队,消费券提前发放
  快报讯(记者 孙兰兰)首批5万张南京乡村旅游消费券昨天由各区旅游局分到社区。按计划,居民从今天起带上户口本和身份证去领取。然而,昨天已有不少心急的居民赶来社区,冒雨排起长队。看到大家热情这么高,工作人员只好提前发放。

  昨天下午两点,下关多伦路社区已有几十位居民排起长队来领旅游消费券。“我们才拿到消费券和登记表。这不,连公告都没来得及贴呢,他们就来了。”看居民这么心急,社区工作人员赶忙提前发放。短短两个小时,就已经发放了42张。“我们社区一共120户摇中了3月份的,还没正式开始发呢,这都已经领了三分之一了。”社区工作人员说,看来大家对旅游消费券的热情确实挺高。

  拿到100元的消费券,家住白下区朝天宫街道绒庄新村的陶秀英开心不已。“晚上就跟儿女商量下,去哪儿玩。”她告诉记者,旅游券发放的消息早就在报纸上看到了,但从没想过自己会中奖,也就没留意摇号结果。昨天下午接到社区的通知,她惊喜不已,尽管20日才开始发放,还是忍不住来看看。没想到,由于来的人太多,社区已经开始发放了。

  “我们社区共有245户中了3月份的券。”绒庄新村社区工作人员说,考虑到不少居民可能不知道被摇中了,他们除了张贴通知,还会挨个和所有中奖家庭联系。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将所有券发到居民手中。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一些新建小区的居民可能从来没见过社区主任,这也不用担心自己中奖了却因为不知道而被漏了,通过邻居转告、物管、公安部门的协助,联系不上的几率很低。

  用还是不用,低保户好为难

  这两天,旅游消费券成了南京网友的热门话题,西祠胡同的一篇帖子,更是引起很多人关注。“我们社区一低保户抽到了旅游消费券, 不知道怎么办。”自己用呢,得再掏钱,又怕被人说;不用呢,就白白浪费了。网友们议论纷纷的同时,也有不少人为他支招。

  不用浪费,用得再掏钱

  在西祠讨论版发帖的是网友zhihong_guo,他说:“去玩吧,风言风语就出来了……吃低保的还去旅游?人们背后肯定会这么讲;不去玩吧,100块钱券就这样浪费了,还不如发100块钱给他买些生活必需品呢。”

  跟帖的网友大多认为这是很现实的问题:这个消费券最多只能抵一半,也就意味着这户人家至少还要自己掏100元。100元,对于低保户家庭来说,也许已经是相当大的一笔开销了。此外,还要承担交通费等。

  比较有经济头脑的网友支招:不如转手卖掉吧。还有网友半开玩笑地回应:50元转给我。

  不过,立即有网友提醒,“好像转让不起来吧,要实名登记的。”

  消费券可以转让他人

  旅游消费券究竟能不能转让?不少网友提出,“消费券不是福利券,低保户摇中了,对他们来说,也许反而是个负担。”

  记者了解到,其实旅游消费券是允许转让的。虽然要求实名登记,但这是指消费时,消费者持身份证,登记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即可,而消费人不要求必须是摇号“中奖”的人。“实名登记是为了约束指定消费点,他们必须凭登记过相关信息的券才能到有关部门兑换到钱。”

  有关人士解释,如果摇中的人不想去,完全可以送人,甚至外地朋友都可以用。使用要求中虽然标明了“禁止买卖”。不过,这是防止有人恶意大量收购,如果是小范围的正常买卖,还是可以的。“不需要的人给需要的人,这才能真正起到刺激消费的作用。”

  记者昨天发现,已经有网友在西祠的“败家MM集中营”版里发帖求购,“收集南京发的乡村旅游消费券,每种面值要四张!价格面议。”同时也有一些人将自己摇中的券拿出来卖,开价在50元~70元不等。快报记者 孙兰兰

3上一篇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