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9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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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2 月 20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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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弃16年 女孩告父母讨抚养费
费用谈不拢,法庭上父母大吵后居然拂袖而去,结果被法官作缺席判决
  快报记者 李梦雅

  发自江宁区法院

  

  自打生下来之后,女孩郭海美就没有和父母一起生活过,是最亲爱的外公一把屎一把尿地把她拉扯大。上大学后,郭海美再也不想给外公多增加负担了,便来到法院起诉要求亲生父母支付抚养费。

  开庭时,她的父母为了抚养费多少争论不休,最后竟然双双退庭而去。

  一生下来就被抛弃

  郭海美今年已经16周岁了,却一直没报上户口。她并不是没有父母,但是因为她是老二,一生下来就被父母扔给了外公带,她也因此跟着外公姓。

  从小到大,郭海美从来没和父母呆在一起过,甚至一度以为外公是自己唯一的亲人。虽然没有父母的呵护,但是令小美感到幸福的是,外公对她一直很好,并坚持让她和其他正常的孩子一起上学。

  懂事之后,小美知道自己和其他孩子一样,也是有父母的,但是她打心眼里和父母有距离。

  心疼外公告了父母

  去年8月份,郭海美如愿考上了大学,这件事让她和外公着实开心了好一阵子,可高额的费用却让两人一筹莫展。开学之时,外公东挪西借地凑齐了费用,但两个人心里都很不好受。抚养小美这么多年,外公用尽了积蓄,身体也不如从前,接下来的学习费用对他来说是无法完成的任务。

  望着外公苍老的背影,小美一阵酸痛,她觉得不能再给外公增加负担了。去年年底,她思来想去决定状告亲生父母。“他们一直没对我履行抚养义务,而且至今没给我申报户口,我一直都是由外公抚养的,现在外公也无力承担我大学所需的费用了,我请求法院判令父母支付我到我毕业为止的抚养费每个月1500元。”

  庭上争吵不愿多给钱

  被亲生女儿告上法院,林波成和妻子郭玉感慨不已,两个人也曾为这件事争执过多次,所以女儿真的和他们对薄公堂时,两个人又吵开了。

  “我没给郭海美申报户口是有这事,但是,其实我承担了她的抚养费用,我经常会给她钱用的,反倒是她妈妈,赚来的钱都不贴补家用,所以郭海美的抚养费应该由郭玉一个人承担。”林波成说。

  郭玉认为,女儿是两个人的,丈夫不应该将责任推到自己一人身上,两个人既然是夫妻,就应该共同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法庭上,夫妻俩为了给多少钱,谁给的问题竟然不顾法庭秩序大吵起来,激动之余,两个人双双拂袖而去。

  江宁区法院审理后认为,郭海美还未成年,且在校学习,不能独立生活,林波成和郭玉应该共同承担对她的抚养责任,法院结合当地的生活水平和郭海美的学习费用,酌定每个月的抚养费为1200元。而林波成和郭玉两人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可作缺席判决。

  近日,法院一审判决林波成与郭玉每月支付郭海美生活费1200元直至她大学毕业为止。

  (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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